长春市人民政府是长春市的行政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人民政府管辖的副省级地方行政机关,对长春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同时对吉林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历史沿革
爱新觉罗·颙琰五年(1800年),清政府设置长春厅,置理事通判;这是长春正式设置之始。
光绪十四年(1888年),长春厅升为长春府。
1913年3月,长春府改称长春县,置县公署。
1925年,设长春市政公所。
1929年9月,长春市政公所与长春开埠局合并,并改称长春市政筹备处,筹建长春市。
1931年9月18日,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九一八事变。翌日,长春沦陷。
长春市人民政府图册(2张)
1932年3月9日,伪满洲国宣布定都长春市,改名为“新京”。同年8月,改称“新京特别市”,隶属伪满洲国国务院。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同年12月20日,国民党中央政府在长春市设置长春市政府,隶属吉林省。
1948年10月19日,长春战役。中共长春市委和市政府随军入城。同月21日,长春市改称“长春特别市”,隶属东北行政委员会。
1949年5月9日,长春市政府改称长春市人民政府,隶属吉林省。
1953年8月1日,长春市改为中央直辖市,由东北行政委员会代理。
1954年8月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长春市改为吉林省的省辖市。同年9月2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从吉林市迁到长春市,长春市成为吉林省的省会。
1955年2月22日,吉林省人民委员会指示,长春市人民政府改称长春市人民委员会。
1958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双阳区、九台区、德惠市、农安县和榆树县划归长春市管辖,长春实施市管县体制。
1968年3月6日,长春市革命委员会成立。
1980年6月1日,吉林省人民政府通知,长春市革命委员会改称长春市人民政府。
1988年至1994年,国务院先后批复九台区改为九台市(县级),榆树改为榆树市(县级),德惠市改为德惠市(县级)。
1995年8月,撤销双阳县建置,设立双阳区。
1989年2月,国家批准长春市为国家计划单列市,并赋予相当副省级的经济管理权限。
1993年7月,国务院决定各省会市不再实行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单列市。同年12月,长春市停止计划单列市。
2014年12月20日,撤销九台区建置,设立九台区。至此,长春市形成了辖7个区(南关区、宽城区、朝阳区、二道区、绿园区、双阳区、九台区),1个县(农安县),2个县级市(榆树、德惠市)的行政建置格局。
2019年4月28日,公主岭市划归长春市代管。
地理位置
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
组成部门
长春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长春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行政区划
行政区
开发区及新城
参考资料
政府组成机构.长春市人民政府.2022-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