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简单百科
  2. 寨卡病毒病

寨卡病毒病

寨卡病毒病是由寨卡病毒感染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寨卡病毒主要通过伊蚊等媒介叮咬传播进入人体,随后寨卡病毒随血液循环扩散到全身各组织器官,包括脑、脾脏、脊髓、睾丸和眼睛等。流行病学调查显示,该病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和东南亚地区疾病广泛流行,中国多为输入性寨卡病毒病例,集中在广东省浙江省、北京、江西省河南省江苏省等省市,尚未有本地传播趋势。

寨卡病毒为嗜神经病毒,人感染寨卡病毒后,仅20%~25%出现症状,且症状较轻,主要表现为发热、皮疹(多为斑丘疹)、非化脓性结膜炎,可伴有全身乏力、头痛、肌肉和关节痛。重症病例少见,但可表现为脑炎/脑膜炎、吉兰–巴雷综合征、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和呼吸窘迫综合征、心力衰竭、严重血小板减少症等。孕妇感染寨卡病毒可突破胎儿血脑屏障侵入中枢神经系统,导致小头症等严重疾病;婴儿先天性寨卡病毒感染,出生后头部生长发育缓慢,可形成后天小头症。寨卡病毒病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结合寨卡病毒核酸检测、IgM抗体测定、分离出寨卡病毒等检查综合诊断。尚无寨卡病毒病的特效治疗方法,成人患者一般症状较轻,主要采用综合对症治疗措施。寨卡病毒病是一种自限性疾病,病程通常持续一周,但关节痛可持续一个月。重症与死亡病例较少,一般预后良好。

1947年首先在东非乌干达的恒河猴体内成功分离出寨卡病毒。1948年1月,在相同的地点,从非洲伊蚊体内又分离到寨卡病毒,并因此被命名为寨卡病毒。1954年首次从人体内分离到寨卡病毒。随着公共卫生的发展2016年11月WHO(世界卫生组织)已经取消了寨卡病毒病的全球关注公共卫生问题警报,但是寨卡病毒病仍然是潜在的公共卫生问题。

病因

病原体

寨卡病毒是寨卡病毒病的病原体,根据基因组序列不同分为2个亚型(非洲型和亚洲型),两种亚型均可引起寨卡病毒病。分类如下:

寨卡病毒颗粒呈球状,直径约40~70nm,内部由衣壳蛋白与基因组核糖核酸结合形成的二十面体核衣壳结构,通过与细胞蛋白相互作用调节细胞代谢、细胞凋亡和免疫应答。成熟的病毒颗粒外层为镶嵌有结构蛋白M和E的脂质双层膜。

其中E蛋白是最重要的结构蛋白,在空间上形成四个不同的结构域(Ⅰ、Ⅱ、Ⅲ区以及茎-跨膜结构域),主要参与病毒颗粒的组装、吸附和侵入,并且包含了主要的抗原表位。非结构蛋白主要参与调控病毒基因组复制、转录宿主的免疫应答。

发病机制

寨卡病毒主要通过伊蚊等媒介叮咬传播进入人体。

流行病学

流行特征

自1947年首先在东非乌干达的猕猴体内成功分离出寨卡病毒来,流行病学调查表明寨卡病毒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和东南亚有广泛的地理分布。中国自2016年2月发现首例输入性寨卡病毒病确诊病例以来,多为输入性病例,未发生本地传播。

人群易感性

人群普遍易感,曾感染过寨卡病毒的人可能对再次感染具有免疫力。

发病情况

中国大陆自2016年2月发现首例输入性寨卡病毒病确诊病例以来,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共报告27例输入性病例,其中2016年24例,2017年2例,2018年1例。广东、浙江、北京、江西、河南、江苏等省市均有输入病例,其中广东省报告16例,未发生本地传播。

人感染寨卡病毒后,仅20%~25%出现症状,且症状较轻,主要表现为发热(多为中低度发热)、皮疹(多为斑丘疹)、非化脓性结膜炎,可伴有全身乏力、头痛、肌肉和关节痛;重症病例少见。

孕妇在妊娠期间感染寨卡病毒,可能导致胎盘功能不全、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死胎和新生儿小头畸形、角膜炎、肌张力亢进、反射亢进和易激惹等。婴儿先天性寨卡病毒感染,出生后头部生长发育缓慢,可形成后天小头症

寨卡病毒病是一种自限性疾病,病程通常持续一周,但关节痛可持续一个月。重症与死亡病例较少,一般预后良好。

现阶段流行特征

截至2022年寨卡病毒并主要在非洲、美洲、南亚和西太平洋地区地区发生较为频繁,基于伊蚊等媒介叮咬传播进入人体感染的特殊途径,WHO提醒需做好防蚊、灭蚊措施,加强个人防护。

传播机制

影响传播的因素

传染源

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和受感染寨卡病毒的非人灵长目

传播途径

主要有蚊媒传播、性传播、母婴传播等;

伊蚊叮咬寨卡病毒感染者而被感染,病毒在伊蚊体内繁殖富集到唾液腺,再通过叮咬的方式将病毒传染给健康人;

在寨卡病毒感染症状出现后44天内亦可通过性行为传播;

孕妇感染寨卡病毒后可通过胎盘传播给胎儿,分娩过程中也可传播。

易感人群

人群普遍易感;

曾感染过寨卡病毒的人可能对再次感染具有免疫力;

前往寨卡病毒病流行区的孕妇及准备怀孕的女性;

前往寨卡病毒病流行区商务、旅游、学习交流等未加强蚊媒防护措施的人员。

影响传播因素

媒介伊蚊应急控制不到位

社区动员差,未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蚊虫生地清理工作不良;个人防护不到位;疫情地区未采取精确的疫点应急成蚊杀灭等因素可诱发疫情扩散增大感染风险。

健康教育工作不良

前往寨卡病毒病流行区,未加强蚊媒防护措施;从疫情活跃地区归国的男性和女性未分别在6个月和2个月内采取安全性行为;怀疑可能感染寨卡病毒时,不应及时就医,主动报告旅行史,均可诱发寨卡病毒疾病的传播和发生。

临床表现

主要症状

寨卡病毒病的潜伏期一般为3~14天,平均7天。人感染寨卡病毒后,仅20%~25%出现症状,且症状较轻,主要表现为发热(多为中低度发热)、皮疹(多为斑丘疹)、非化脓性结膜炎,可伴有全身乏力、头痛、肌肉和关节痛。

并发症

少数病例可有眼眶后疼痛、腹痛、腹泻、黏膜溃疡,恶心和呕吐,皮下出血;罕见表现有血性精液、睾丸炎和附睾炎、听力障碍等。

重症病例少见,可表现为脑炎/脑膜炎、吉兰–巴雷综合征、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和呼吸窘迫综合征、心力衰竭、严重血小板减少症等。

孕妇在妊娠期间感染寨卡病毒,可能导致胎盘功能不全、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死胎和新生儿小头畸形、角膜炎、肌张力亢进、反射亢进和易激惹等,婴儿先天性寨卡病毒感染,出生后头部生长发育缓慢,可形成后天小头症

检查诊断

诊断原则

应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相关实验室检查综合判断,确诊需要病原学检测结果。

疑似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

疑似病例且寨卡病毒IgM抗体检测阳性。

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经实验室检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检查项目

实验室检查

一般实验室检查
病原学及血清学检测

影像学检查

寨卡病毒感染对成年人的影响较小,但是对胎儿中枢神经系统及视网膜发育的危害大,当前影像学研究主要集中在受寨卡病毒感染的胎儿。

神经影像学方面的异常主要表现为皮质下皮层过渡区和基底神经节的粗糙、无规律性的钙化,由于脑组织缺乏而导致的脑室扩大,以及平滑脑

寨卡病毒感染的胎儿除神经系统发育异常,可能存在听力、视力发育异常,影像学表现为虹膜缺损或粘连,晶体半脱位等;另外,部分胎儿可出现皮肤皱褶加深现象。

鉴别诊断

登革热

基孔肯雅热

黄热病

西尼罗热

钩端螺旋体病

疟疾

治疗

一般治疗

急性期强调尽早卧床休息;

注意对神志、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的观察;

饮食以流质或半流质为宜,食物应富于营养并容易消化;

保持皮肤和口腔清洁,以免继发细菌/真菌感染;

注意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对高热、腹泻者尽可能先口服补液;一般不用抗菌药物。

对症治疗

高热应以物理降温为主,在急性发热期,对高热病人可以应用退热药,如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成人用法为250~500mg/次、每日3~4次,儿童用法为10~15mg/kg/次,可间隔4~6小时1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伴有关节痛患者可使用布洛芬口服,成人用法为200~400mg/次,4~6小时1次,儿童5~10mg/kg/次,每日3次。伴有结膜炎时可使用重组人干扰素α滴眼液,1~2滴/次,每日4次。

病原治疗

尚无特效抗病毒治疗药物;

动物实验证明利巴韦林、干扰素等药物可以抑制黄病毒病毒,能否抑制寨卡病毒尚需进行研究;

寨卡病毒病患者恢复期血清中含有大量的中和抗体。实验研究显示将患者恢复期血清注射至孕期小鼠,可抑制寨卡病毒在小鼠体内的复制及鼠胎神经细胞死亡,结果提示特异性中和抗体有治疗寨卡病毒病的前景。

重症治疗

脑炎的治疗

要注意降温、吸氧、控制静脉补液量和补液速度

人工亚冬眠疗法可防止脑水肿患者发生脑疝甘露醇、利尿剂静脉滴注可减轻脑水肿;抽搐者可用安定缓慢静脉注射;

对呼吸中枢受抑制者应及时使用人工呼吸机;

糖皮质激素可抑制炎症反应,并减轻血管通透性,使脑组织炎症、水肿和出血减轻;

脑水肿的治疗目标是降低颅内压,保持充分脑灌注,以避免进一步缺血缺氧,预防脑疝发生。

吉兰–巴雷综合征的治疗

病程早期可用糖皮质激素、大剂量丙种球蛋白及神经营养药物等对症、支持治疗;

有呼吸功能障碍的要保持呼吸道通畅,促进排痰,防止继发感染,发生呼吸衰竭时立即给予呼吸机辅助通气,必要时给予血浆置换治疗;

肢体关节保持功能位,防止关节挛缩变形等。后期对患肢及腰背部肌肉进行推拿按摩及肌力训练,还可以给予电刺激及高压氧治疗等。

心脏损伤的治疗

出现明显心律失常心力衰竭时,应卧床休息,持续低中流量吸氧,保持大便通畅,限制静脉输液的量及速度;

存在房性或室性期前收缩时,根据情况给予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发生心衰时首先予利尿处理,保持每日液体负平衡在500ml至800ml。

预防

尚无寨卡病毒病疫苗;

对于已知感染寨卡病毒的患者,主要采取对症治疗的方案。对于感染的孕妇,建议定期产检,每3~4周监测胎儿生长发育的情况;

及时发现和控制输入病例、防止由输入病例引起本地传播是防控的目标,预防控制的重点是传染源发现和管理,以及媒介伊蚊密度的控制;

对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商务、旅游、学习交流等人员前往寨卡病毒病流行区,要加强蚊媒防护措施,使用防蚊液、蚊帐及穿着浅色长袖服装等,尽可能防止蚊虫叮咬;

孕妇及准备怀孕的女性应尽量避免前往寨卡病毒病流行区,如确需赴这些国家或地区时,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防止蚊虫叮咬;

从疫情活跃地区归国的男性和女性应当分别在6个月和2个月内采取安全性行为;

若怀疑可能感染寨卡病毒时,应及时就医,主动报告旅行史,并接受医学随访。

历史

1947年首先在东非乌干达的猕猴体内成功分离出寨卡病毒;

1948年1月,在相同的地点,从非洲伊蚊体内又分离到寨卡病毒,并因此被命名为寨卡病毒。1952年首次获得寨卡病毒感染人类的证据。

1954年首次从人体内分离到寨卡病毒。寨卡病毒有两个家族:非洲和亚洲

2007年前,全世界仅报告14例散发性病例,因其临床表现温和,没有暴发的报告,因此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2007年,病毒从亚洲扩展到了太平洋地区。据报道,第一次寨卡病毒的大暴发发生在位于太平洋西部的加罗林群岛雅浦岛

2013年-2014年,寨卡病毒在法属波利尼西亚、复活岛、库克群岛和新喀里多尼亚进一步流行,特别是法属波利尼西亚,出现重症病例,这也是首次发现寨卡病毒可以导致神经系统并发症;

自2015年4月起,寨卡病毒又开始在巴西持续性大流行,巴西已有大约150万人感染寨卡病毒,并且仅在2015年10月-2016年1月,报告了超过3500例小头症病例,受影响最严重的是巴西东北部3个最贫穷的州:帕拉伊巴州伯南布哥州巴伊亚州,这些地区1%的新生儿是小头畸形疑似病例。

2016年2月,WHO强烈怀疑巴西出现的小头畸形和格林巴利综合征聚集病例与寨卡病毒疫情暴发有关。

中国大陆自2016年2月发现首例输入性寨卡病毒病确诊病例以来,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共报告27例输入性病例,其中2016年24例,2017年2例,2018年1例。广东省浙江省、北京、江西省河南省江苏省等省市均有输入病例,其中广东省报告16例,未发生本地传播。

2016年11月WHO已经取消了寨卡病毒病的全球关注公共卫生问题警报,但是寨卡病毒病仍然是潜在的公共卫生问题。

公共卫生

2016年11月WHO已经取消了寨卡病毒病的全球关注公共卫生问题警报,但是寨卡病毒病仍然是潜在的公共卫生问题。

全球虫媒病毒病防控对策,需要采取以下预防和控制措施:

研究进展

细胞自噬是细胞维持自身稳态、促进胞内物质能量再利用的过程,但常被一些病毒劫持以促进自身复制。2022年,刘彬、姚秋凤等人在发表的《寨卡病毒感染人肝癌细胞诱导自噬以促进自身复制》中,通过研究证实ZIKV感染通过激活Huh7细胞中的AMPK/TSC2/mTOR信号通路诱导自噬,并利用自噬促进病毒复制和子代病毒的产生,这为研制以自噬相关分子为靶点的抗寨卡病毒药物提供了理论和实验依据。 

参考资料

寨卡病毒病与小头畸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04-19

A92.5.ICD-10 Version:2019.2024-04-22

1D48.用于死因与疾病统计的ICD11.2024-03-05

ZikaVirus.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2024-03-27

ICD-11疾病编码工具.梅斯医学发展平台.2024-04-08

MedSci 2024年期刊智能查询系统.梅斯医学发展平台.2024-03-27

..202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