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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葬

天葬,汉语称"鸟葬",藏语称“恰多”,即喂鹰,是中国藏族、蒙古族较为普通的下葬方法。

关于天葬的起源,学界说法众多,主流观点是“佛教教义说”,即认为天葬是由印度传入西藏自治区的,核心内容是“布施”。学者们根据古代文物,推断天葬大约起源于公元5-7世纪左右,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天葬主要分布与中国青藏高原的藏族、蒙古族集聚地,各地的天葬场一般有固定地点和专门从事此项工作的天葬师,藏族和蒙古族的天葬又稍有差异,藏族的天葬有停尸、献祭、出殡、天葬献尸等仪式,;而蒙古族是将遗体面孔朝天,盖上一块写有经咒的布,放在荒郊野外,任狐狸、狼、食肉性禽吞食。天葬是一种神秘、奇特而罕见的葬俗,是在一定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中形成的,它充分体现了“天人合一”的思想;体现了人们乐观的生死观和质朴真挚的民族性格;表现出较强的平等意识,平民理想的价值取向;也对生态环境起到一定保护作用。

2006年1月10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天葬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2015年,西藏自治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西藏自治区天葬管理条例》的议案,这是西藏有史以来第一次从立法角度管理天葬事物。

历史沿革

起源

关于天葬起源的研究,学术界大体存在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天葬受佛教教义影响,人们认为西藏自治区把尸体喂秃鹫起源于佛教传人西藏以后的12世纪帕当巴桑杰时代;第二种观点认为天葬起源于苯教时代,其形成时间是在公元前4世纪的“天赤七王”时期;第三种观点认为天葬受琐罗亚斯德教教义影响,认为“古代中亚早在距今约七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就已经存在着与西藏天葬风俗极其近似的丧葬方式。而学术界长期以来的主流观点是“佛教教义说”,即认为天葬是由印度传入西藏的,核心内容是“布施”,与佛教教义中“舍身饲虎”,“割肉贸鸽”的佛经故事密切相关。

发展

从历史上看,西藏自治区自古以来与中亚地区就有着文化上的联系与交流。早在西藏史前时期,考古学上的证据已经证明,西藏西部的一些小型青铜器制品以及在羌塘高原、藏东北部具有游牧传承的部落中所继承下来的金属工艺品上的动物图案,和与控制欧亚草原贸易路线的游牧骑马民族青铜物中的动物纹饰存在着诸多相似的因素,这就表明至迟在西藏早期金属时代,已经与欧亚民族之间有所交往。其次,随着琐罗亚斯德教的传人,天葬习俗在与西藏相邻地区是有所流行的,关于这一点在文献上已经找到相关的证据。拜火教所实行的天葬礼仪与西藏自治区的天葬习俗有若干相似之处:第一,均设有专门的天葬场所,前者叫“‘寂没塔’,后者叫天葬台或天葬场,其地点一般都选在比较有名的山腰或山冈,位于高处,两者共同的特点都在于方便鹰啄食,让死者的遗体尽快被啄食完毕,早升天国。第二,均有特定的喂饲对象—秃鹫。第三,均有专门从事这一职业的“天葬师”,专司其职。

以此看来,西藏天葬习俗最可能是受到来自中亚古代民族葬俗的影响并且与琐罗亚斯德教之间有密切联系。可见,西藏天葬习俗的起源年代,大致应当与拜火教传入中国的时间相一致,大约在吐蕃王朝兴起之前或兴起之初,即公元5-7世纪左右,距今大约有一千多年的历史。这个时期占主导地位的虽然是以土葬为基本丧葬习俗特征的苯教,但它在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也开始吸纳中亚天葬习俗的某些因素,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这种丧葬习俗在西藏的某些地区开始流行,甚至有可能与早期土葬习俗相互并行。只是天葬习俗由于与后来佛教的某些教义相契合,才在民间得以大规模的发展兴盛起来。尽管西藏天葬起源问题至今仍没有取得比较一致的看法,在其发生、发展及演变过程的重要环节依然缺少足够的证据来说明其清晰的来龙去脉,但是根据零星散见于文献的记载,佛教后弘期后天葬就成为藏民族最为普遍的一种丧葬方式是确定的。而且,自此之后的天葬仪轨中更强化了佛教文化的因素与内容,或者说,天葬的葬仪以佛教内容占主流了。

下葬仪式

藏族

天葬是藏民族所有葬俗中最为奇特的葬法,同时也是藏区最普遍的葬法。其丧葬仪式具有严格的程序,当人即将去世时(意识清醒能说话时)要询问即将去世的人的遗言,并喂喝灵汁和吞食舍利丸。人亡故后,家属要及时请喇嘛算卦,确定停尸时间,停尸时间一般为三到四天;期间要请僧人念经守灵,家属也要为亡者供灯和献食。过了停尸时间就要出殡,出殡时间和方位均要按照喇嘛算卦的结果严格进行;在运送尸体的过程中不能停歇,尸体绝不能触到地上,否则此处就要沦为坟地。送到天葬台后,由天葬师分解尸体,等秃鹫来食用。所有丧葬仪式结束后,在49天内的每七天就要进行佛事,其中“四七”和“七七”是最为重要时期。从葬礼开始到结束禁忌非常多,所有人都要严格遵守。

停尸

当一个人死后,先将死者放在屋内的一角,尸体用白布围住,并用土坯做垫。尸体背走后,土坯随即扔到十字路口,灵魂也随之而去。藏传佛教认为,人死后,灵魂和尸体不是一起脱离这个世界的,灵魂还有一个“中阴”状态。因此,一般要停尸三至五日,除了设灵堂、祭台、燃酥油灯,祭献各种食品外,主要请僧人来从早到晚地诵念《西藏度亡经》经,超度亡者的灵魂。期间,亲戚朋友们要前来家中吊唁慰问,来时通常带一壶酒、一条哈达、一点酥油和一把柱香或写着慰问字样的钱包。哈达是献给死者的,其他钱物资助给死者家庭。人死期间,家人一律不梳头、不洗脸、不佩带装饰,也不能笑,不能高声说话,更不能唱歌跳舞,目的是让死者灵魂安安静静地升到天堂。

献祭

停尸期间,死者家门口便得吊挂一个红色陶罐,罐口用白羊毛或白哈达围系,内放柏叶煨烧,上铺洒粑粉和三荤(血、肉、脂)、三素(乳、酪、酥),每天按时加进一些。罐子里的这些东西是敬献给亡灵吃的。藏族认为,人死后成了鬼,在中阴期间灵魂脱离肉体,不会思维,也不能按时进食,需要由活着的人按时添加食物进行供养。

出殡

举行出殡仪式之前需要问卦择日。出殡一般在天未亮时开始,出殡前一天,将死者衣服剥光,捆紧四肢,用白蒙上。出殡时,要从放尸体的位置到家门口用糌粑划一条白线作为引导,然后由死者后代沿白线把尸背到门口,再由天葬者背尸前往天葬场。当死者被背起时,后面有一个与死者同龄人要把糌粑白线扫掉,并把扫把、垫尸土坯等放置好,紧跟尸后,在遇到的第一个十字路口时倒掉,即扔到路口当中,把鬼魂送走。死者家人是不能到天葬场的,背尸人和为死者送行者都不能回头看,并在这两天内,天葬师和送葬者也不能到死者家中,以防将死者灵魂带回家中。

天葬献尸

尸体送到天葬台后,天葬师首先要煨“桑”,用三荤、三素祭品供奉神灵。聚集在天葬场周围的秃鹫,一见烟火立即盘旋而至,聚集于附近等候。天葬师按不同类型的死者肢解尸体,剥离骨肉。如果死者是僧徒,先在背上划个有宗教意义的花纹,接着是剖腹、取脏、切肉、剥去头皮、割掉头颅,骨头用石头砸碎并拌以糌粑,肉切成小块放置一旁,随后,天葬师吹响海螺或用哨声呼来“神鸟”秃鹫,按骨、肉顺序分别喂食,秃鹫应声而至,争相啄食尸体后飞离。藏族认为死者尸体被食净是最吉祥的,说明死者生前没有罪孽,灵魂已顺利升天。如未被食净,则要将剩余部分拣起焚化成灰撒向四方,同时念经超度。尸体处理完之后,代表死者家人的管事者拿出准备好的酒、肉等食物慰劳天葬师。至此,天葬仪式才基本结束。

蒙古族

蒙古族传统的天葬仪式,是将“死者的尸体面孔朝天,盖上一块写有经咒的布,放在荒郊野外,任狐狸、狼、食肉性禽吞食。三天后,亲属前来探视,如果尸体被鸟兽吃得干干净净,或所剩无几,意味着死者生前行善,灵魂归天。如果动得很少或原封未动,就被认为生前作恶,连鸟兽都不愿啄噬。

文化内涵

藏族关于生死的风俗与习惯完全受制于适应他们的主体,并自然地浸透了宗教色彩,在精神阶段变成一种超越生命之物,以期获得先验的并独立于现实生命的意义。他们认识到生命是无限的连续性,也是确定界限的自我。它具有在精神上自我超越的本质,并表现在自我意识当中在生与死的二元对立中体现出伦理的意义。因此,对肉体死亡后的丧葬形式选择,必然具有形而上的意义,主要有体现上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天葬给我们提供了从更高层次上思考生命的空间;二是天葬习俗体现的奉献和利他主义精神从价值观上给我们一种伦理启示;三是天葬代表的生死观是藏族文化注重生命精神层面意义的表征。天葬寄托着藏民族一种对未来的美好愿望,对净化精神和灵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又在智慧、慈悲等方面以不同寻常的厚度造就了藏民族豁达和大度审美意识,使藏族文明在道德上达到了相应的高度。

价值意义

天葬这一特殊的丧俗现象,它体现了一定的文化价值,以及了解藏民族对待死亡、处理尸体的心理,了解天葬所体现的藏民族的宇宙观、生命观和价值观。藏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孕育出的独特的天葬文化,应该说是历史文化传统和独特的民俗文化发展的产物,就现代的眼光来看,它在许多方面仍然具有一些积极而深远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天葬反映平民理想的价值取向。青藏高原不同的葬礼,体现不同的规模和形式,有着较明显的阶级等次,反映出雪域葬俗的一种价值观;第二,天葬所具有的非理性因素,促成人们乐观的生死观;第三,天葬具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天葬将尸体喂给秃鹫,既有佛教思想的影响,同时也体现了藏族先民们由来已久的环境保护意识。

相关规定

2006年1月10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天葬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这是中国地方政府自1985年以来第三次专门发布关于保护西藏天葬台的公告和通知,这为天葬这种藏民族拥有上千年历史的丧葬习俗给予了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天葬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指出,天葬是藏族人民的丧葬习俗,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禁止对天葬活动现场进行围观、拍照、摄影、录像;禁止在报刊、杂志、广播、影视、网络上刊登、播放与天葬活动有关的文字、图片、报道等;《规定》还指出,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天葬台及周边进行射击、爆破、鸣号或者采石、取土、挖沙等活动,禁止在天葬台及周边储存和堆放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性物品或者堆放垃圾,排放工业和生活污水。因中毒、暴病或者因传染病死亡的,其尸体不得送往天葬台进行天葬;《规定》还首次指出,天葬师是从事天葬职业的专业人员,应当受到尊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歧视。

2015年西藏自治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西藏自治区天葬管理条例》的议案,这是西藏有史以来第一次从立法角度管理天葬事物。

参考资料

西藏风土人情之——丧葬礼仪 .央视网.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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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政府发布《天葬管理暂行规定》通知.中国政府网.2024-01-15

西藏人大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天葬管理条例的议案.www.xinhuanet.com.2019-12-04

西藏人大通过制定天葬管理条例议案 将禁拍天葬-中新网.中国新闻网.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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