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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年

刘海年(1936年4月生),河南唐河人,中国著名法学家,主要研究中国法律史、法治与人权理论。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建设工程法学组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一、第二届学术委员,学术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特聘教授。现任中国法学会信息法研究会荣誉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荣誉主任,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咨询委员,中国法律史学会学术顾问,中国人权研究会顾问,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荣誉理事,炎黄文化研究会理事。1992年享受国务院颁发之政府特殊津贴。2019年3月被中国法学会授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

人物简介

唐河县人,1936年4月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56级学生,研究生毕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法学会信息法研究会会长,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律史学会学术顾问,中国人权研究会顾问,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理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特邀咨询员,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荣誉理事,炎黄文化研究会理事,南阳师范学院法学院名誉院长。1992年享受国务院颁发之政府特殊津贴。1964年研究生毕业后到法学研究所工作,1978年助理研究员,1981年副研究员,1988年研究员,同年8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1993年任所长,1995年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至1998年12月。

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律史、法治与人权理论。曾承担国家研究课题多项,现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委托项目:"执政能力与依法执政研究"。

学术成果

独著

《刘海年文集》,47万字,上海辞书出版社有限公司2005年出版。

《战国秦代法制管窥》,50万字,法律出版社2006年出版。

参加整理、注释、翻译:

《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7年线装大字本,1978年平装本,1981年精装本。

合著

《中国古代办案百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出版。

《云梦秦简研究》,中华书局1981年出版。

《中国古代法律史知识》,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出版。

《中国警察制度简论》,群众出版社1985年出版。

《中国文化史概要》,高教社1988年出版,台湾明文书局1989年繁体字版。

中国法制史考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

主编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出版。

共同主编:

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900万字,科学出版社1994年出版。

《中国法律思想通史·春秋战国秦代分卷》,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出版。

沈家本未刻书集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出版;《沈家本未刻书集》(补编)2006年出版。

《中国古代贪贿案例选注》,法律出版社1988年出版。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法制出版社1996年出版。

《依法治国与精神文明建设》,中国法制出版社1997年出版。

依法治国与廉政建设》,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出版。

《人权与司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出版。

《依法治国与法律体系构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出版。

《中国人权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出版。

人权与宪政》,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出版。

人权与21世纪》,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出版。

论文及文章

从1966年开始发表关于《唐律》、秦汉简等中国古代法律史论文,以及法治、人权论文、文章100多篇,内部研究报告数十篇。

人物荣誉

先后与王家福吴建璠杨一凡韩延龙李步云刘楠来肖贤富李林、信春鹰、夏勇等同志一起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两项,优秀科研成果荣誉奖一项,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一项,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四项,中国法学会突出贡献奖一项,获中央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一项。

个人生活

家世背景

刘海年生于南阳市唐河县的一个偏远乡村。其出生之际,母亲因身体孱弱而无乳汁,遂产生将他送予他人抚养的想法。经亲族共同商议后,决定将他交由一位在两个月前刚痛失女儿且尚未“回奶”的婶母来哺育。在这种家族聚居的乡村环境中,尽管两家已超出“五服”范围,然而彼此间的关系依旧颇为紧密。因这层哺育之情,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刘海年都跟随婶母之子一同称呼婶母为“娘”。

人物评价

刘海年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昂然不失驰骋四方之志。他的人生跨越了旧中国和新中国,他的工作生涯与新中国的发展同频共振,个人成长与国家命运紧密相连。——中国社会科学网

刘海年在履行职责时,真是做到了孔子所说的“居之无倦,行之以忠”。无论是国家交办的任务,还是高精尖的科研项目,他总是亲力亲为,力争做到极致。——中国人民大学马小红教授评

刘海年待人和蔼可亲,为人正直大度,尊重学术,奖掖后学。——清华大学苏亦工教授评

参考资料

现任领导-南阳师范学院法学院.南阳师范学院法学院.2022-03-21

专访法学名家刘海年教授.中国法学网.2024-12-03

刘海年:古今镜鉴修法治 上下求索明正道.中国法学网.2024-12-02

河南工人日报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