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楠来,男,汉族,1933年5月出生于丹阳市。1955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后于1961年获得苏联莫斯科国立大学法律系硕士学位。他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同时也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刘楠来的学术生涯涵盖了国际法、国际海洋法和国际人权法等领域,他在这些领域的研究成果颇丰。
人物经历
教育背景
刘楠来1955年毕业于东北人民大学法律系。1961年,他在苏联莫斯科大学法律系完成了研究生学业并获得了法学副博士学位。此外,他还曾在1979年至1981年间作为访问学者前往布加勒斯特大学深造。
职业生涯
自1961年起,刘楠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开始了他的职业生涯,并一直在此工作至退休。他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室主任、图书馆馆长等职。目前,他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同时也在研究生院担任教授和博士生导师。刘楠来还曾是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海洋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委员等职务。2006年,他被选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并享有国务院特殊津贴。
国际交流
2009年5月,刘楠来被中国政府指定为设在荷兰海牙的海牙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员。
学术贡献
刘楠来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国际法、国际海洋法和国际人权法。他在《新建设》《中国国际法年刊》《法学研究》等期刊上发表了多篇论文。他的著作有《国际海洋法》、《国际法》、《海洋法律制度》、《发展中国家与人权》以及《国际刑法问题研究》等。其中,《关于加入\u003c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u003e的研究报告》等作品获得了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
主要成就
刘楠来参与了多项重要法律的起草工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他还主持了多个重要的研究项目,包括关于我国加入《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研究报告。
参考资料
刘楠来.中国法学网.2024-09-13
热点话题:社科院研究员刘楠来谈“米氏之死对前南国际刑事法庭的冲击”.正义网.2024-09-13
刘楠来.中国社会科学院.2024-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