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师(1690-1751),字贞甫,号园,临汾市人。雍正八年进士,以知县发直隶。
人物生平
王师在雍正八年成为进士,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他先后担任元城知县、冀州区知州、清河道、直隶按察使等职务。在任元城知县期间,他成功改造了数百亩的荒芜田地,使之变得肥沃,为当地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在担任冀州知州期间,他公正廉洁,曾成功翻案,为被诬陷的州民伸张了正义。
乾隆十一年,王师被任命为浙江省布政使,后调任江苏省。然而,由于在任期间未能有效打击邪教活动,他被降职为天津道。后来,他再次被任命为浙江布政使。乾隆十五年,他被提升为江苏巡抚,在任期间,他免除了沛县昭阳湖淹地老荒麻地的徵课,为当地百姓减轻了负担。然而,他在任期间不久就去世了。
王师的儿子王亶望因贪污罪被斩杀,其子王裘等人被发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幼子入刑部大牢。乾隆六十年,爱新觉罗·弘历让出皇位,这时国史馆进呈《王师传》,乾隆帝说“勿令师绝嗣也!”,便赦免王亶望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