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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浚

卢浚(1464-1569),字希哲,号别溪子,晚年号归溪。明浙江天台人,明代进士,授刑部主事,明弘治年间任黄州府郡守,官至刑部侍郎

人物经历

卢浚为官勤政廉直,学识渊博,重视乡间教育。在黄州为官期间,率先捐体置办问津书院房产,购邑李集家山等处学田,以资助问津书院贫寒之士读书生活费用。

明弘治十年(1497)卢浚在黄州知府任上,还极力倡导恢复东坡区遗迹,建设赤壁市等名胜古迹。使东坡遗迹形成了规模性的建筑群。

卢在任期间每逢问津书院春秋祭祀之期,则亲临书院主,为官民士子敬重。父亲卢世显任沛县教谕。家学熏陶,加上资质聪慧,使他鹤立于同辈之中,七岁即善诗对。一次,来到宅旁学馆,馆师王崇重出对:“九霄鹏翮岂同沙渚小鸥飞”,卢浚随口对以“三尺龙身不如池塘群鲤跃。”馆师惊讶地说:“你祖父和父亲都是进士出身,你一定能够超过他们。”果然,卢浚十七岁就中了举人,二岁成进士,与馆师同榜。朝廷分发卢浚到大理寺任职。从政之初,在审讯中,他对罪犯用刑过分,造成伤残,退堂之后反省,深自责备,就悄悄地把刑具焚毁,决心做一个公正廉明的官吏。

弘治五年(1493)十二月,任工部营膳清吏司主事,差督临清砖厂三年,除弊兴利,省下十万两银子。改授刑部广东司主事。弘治九年(1496)升任刑部员外郎,奉朱祐樘之旨赴南直隶(今江苏省、安徽一带)会同有关官员,将在押罪犯,逐一秉公审理。他重证据,不偏于原告,务得实情,剖决冤狱,保全了百余人的生命。他还敢于杖皇亲,抑权奸,声振朝市,被任郎中。宁嘉之际,由于忌妒者的中伤,出知黄州。吏部尚书屠滽深以为憾,经常对人叹惜说:“像卢浚这样有才学的人,朝廷应该大用才是,为什么只让他沾惠一方?”卢没下车伊始,雷厉风行,杜绝奔竞说情,实行扫除积弊的六条措施:修学宫,毁淫祠,破邪说,除水患,严国法,劝农固本,人民各安其业,获得“一方几臻至治”的声誉。黄民呼为邵文、杜田,卸任时士民为他立遗爱碑。继任者曹濂贪墨成性,暴敛横征,刮地三寸。人民盼望卢浚再任,唱出了“卢某再来天有眼,曹濂不去地无皮”的歌谣,将他崇祀在乡贤祠中。这次卢浚调任江西南安知府,出于言官诬陷,后又改任福建邵武。

主要成就

卢浚将“所见山水崖谷之奇,园林图画之胜,高明僚友之唱和,与夫身世间可喜可愕可歌可泣之情况,一切寓之于诗”。无论古风近体,雄浑雅健,时露忧国爱民之情,有杜甫遗风,编为《渺粟稿》。嘉靖四十一年(1562)付梓。又于政务之余搜集当地古迹题咏,编成《古黄遗迹集》一卷,以诗赋为主,杂以祭文、碑记。其为《四库全书》集部总集类存目。

卢浚有《归溪年谱》一卷、《渺粟集》和天台县《游石桥诸山记》《历寒明诸寺记》等行世,其主持编《弘治黄州府志》10卷。

参考资料

河南工人日报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