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命名法
三级命名法是一种用于碎屑岩粒度分类的命名原则。
原理
第一级别
当碎屑岩中某一粒级的含量大于或等于50%时,这一粒级被用作岩石的基本名,即基本名。如果某一粒级的含量介于50%至25%之间,那么这个粒级将以形容词“××质”的形式出现在基本名之前。对于含量在25%至10%之间的粒级,它们作为次要形容词,以“含××”的形式写在最前面。而含量低于10%的粒级通常不会体现在岩石的名称中。
第二级别
如果碎屑岩的粒度分布较广,且不含任何一种含量超过50%的粒级,同时含量在50%至25%范围内的粒级也不止一个,此时会采用复合命名的方式,使用“××—××岩”的形式来表示,其中含量较高的粒级放在后面。而对于其他含量较少的粒级,仍然按照第一级别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三级别
如果碎屑岩的粒度分布更加广泛,不仅不存在含量超过50%的粒级,甚至含量在50%至25%范围内的粒级也不存在或仅有一个,这种情况下,需要将岩石的所有粒度组分分为砾石、砂和粉砂三个大类,然后再按照前两个级别的原则进行命名。
参考资料
三级命名原则.百度文库.2024-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