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蔚莉,1969年2月出生于兴宁市,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
个人简介
1990年8月到朝阳区法院工作,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任助理审判员,因工作成绩突出,1996年10月破格晋升为审判员,2001年被选任为朝阳法院经一庭审判长,2003年7月被任命为民二庭庭长助理,2004年6月被任命为民二庭副庭长,2005年12月被任命为审判监督庭庭长。钟蔚莉曾获2002年个人一等功,四次荣立个人二等功,1998年被评为首都法院先进法官,2001年荣获首都劳动奖章,2003年被授予“北京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北京市法院系统先进法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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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特写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钟蔚莉总是会提前阅卷,按照案件的难易程度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案情简单的案件,一天可以排上7、8个庭。案情复杂的案件,只要一次庭审能解决的,决不拖到第二次,有时一开庭就是一整天。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并且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钟蔚莉定下了这样一条工作准则:宁可自己累十分,不让当事人等一分。她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每天她第一个上班,最后一个离去。她的日程表上排满了工作,白天的时间用于开庭,写判决、查资料的工作只能放在晚上和节假日。为了快结案、结好案,钟蔚莉几乎没有休过双休日,常年超负荷的工作,使她患上严重的胃病和颈椎病,本来就瘦弱的身体,变得更加虚弱。仅2005年以来,她就三次昏倒在审判台上,庭长和同志们发现钟蔚莉日渐消瘦,多次催促她到医院看病并休息,但她执意不肯,仍然带病坚持工作。院领导得知情况后要求钟蔚莉必须停止一切工作,安心养病。但钟蔚莉坚持靠服药治疗,没有请过一天假,没有耽误一天的工作。
钟蔚莉敢于创新,大胆尝试。2004年,某文化公司和某展览公司共同筹办科技博览会,双方分别负责资金和人力投入,但原告投入8万元之后,博览会并未办成。原告文化公司将展览公司告上法庭,请求被告赔偿10万元,但被告坚持认为责任在原告,只同意给1万元。双方态度都很坚决,调解陷入僵局。细心的钟蔚莉发现,双方陈述事实时均提到某国家部委领导,并且对该领导都很尊重,能否请该领导出面调和?既然能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呢?钟蔚莉拨通了该领导的电话,向他汇报了调解此案的好处,钟蔚莉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打动了这位领导,他一口答应帮助做调解工作,在钟蔚莉的主持下,最终使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结案。2005年10月,钟蔚莉所在的民二庭成立了专门的和解组,专门开展调解结案工作,钟蔚莉具体负责这个组的工作。在钟蔚莉的领导下,该和解组在十天之内受理案件63件,调解结案62件,取得了意想不到的好效果。根据多年的审判经验,钟蔚莉总结出一整套调解工作经验,她审理的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0%以上,她的调解经验在全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