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是中国西藏自治区的自治区级群众艺术馆,位于拉萨市朵森格路2号。该馆成立于1975年底。该馆馆舍是43项援藏工程之一,由天津市援建。
获得荣誉
2019年11月12日,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获得对“望果节、嘎尔、风筝制作技艺(拉萨风筝)”的保护资格。
参考资料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拟认定447家单位 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公示.文化和旅游部.2021-08-04
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是中国西藏自治区的自治区级群众艺术馆,位于拉萨市朵森格路2号。该馆成立于1975年底。该馆馆舍是43项援藏工程之一,由天津市援建。
2019年11月12日,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获得对“望果节、嘎尔、风筝制作技艺(拉萨风筝)”的保护资格。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拟认定447家单位 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公示.文化和旅游部.2021-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