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报》履行省人民政府公报职能,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机关刊物。
概述
《湖南政报》从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七条规定:国家的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杂志简介
《湖南政报》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机关刊物,履行省人民政府公报职能。《湖南政报》以“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为办刊宗旨,主要刊登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适量篇幅刊登政务稿件。《湖南政报》集法规性、政策性、权威性、服务性为一体,是省人民政府发布规章政策的法定载体,是传达政令、指导全省工作的重要工具,是广大读者阅读红头文件、掌握政策法规、指导生产经营、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和手段。
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重视对《湖南政报》的订阅、学习,切实加强对《湖南政报》的宣传和运用,扩大政策法规宣传的覆盖面,使各级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湖南政报》的性质和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湖南政报》在依法治省和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为促进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