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周操

周操,一作所自,归安(今湖州市)人。知徽州县,以权要去职。二十七年,为吏部员外郎。孝宗即位,迁右正言。历知、大平、泉三州,官终太子詹事。《宋史翼》卷一二有传。

宋代官员

现存诗作

【柱笏轩】

未偶凶渠那便击,已逢昭代不须还。

子老去身无用,拄颊朝来稳看山。

江苏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

人物经历

曾任江苏省公安厅副巡视员职务。

任免信息

2015年1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周操同志的省公安厅副巡视员职务。

参考资料

河南工人日报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