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灯戏,又称灯儿、喜乐神、大铺盖,是源自四川东北部地区的戏曲剧种之一。它始于民间庆祝丰收和春节的“跳灯”活动,经过长期发展,形成了具有故事情节的“灯戏”。灯戏最初是在农闲时节自编自演,通常在农村流动演出。由于其简易的演出条件,灯戏可以在各种露天场所进行,无需大型舞台。
历史沿革
四川灯戏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明朝嘉靖年间,当时灯戏与灯会相结合,开始了“有灯有戏”的时代。到了清朝爱新觉罗·颙琰、爱新觉罗·旻宁年间,灯戏逐渐摆脱了与灯会的紧密关联,进入了“有戏无灯”的发展阶段。此时,灯戏已经成为一种独立的民间小戏,广泛活跃于巴蜀地区的民间活动中。20世纪以来,四川灯戏在巴蜀城乡各地广泛传播,形成了各自的地方风格和特色。尽管如此,四川灯戏作为一种独立的剧种,面临着濒危的局面。近年来,随着社会变迁,灯戏失去了原有的生存土壤,加上人们对传统文化的认识不足,导致灯戏的传承和发展受到严重挑战。
表演特点
四川灯戏的表演特点是唱为主,较少大段说白。唱腔质朴明快,富于民俗音乐特色。主要曲调为“胖筒筒”,分为连把句、夺夺句、浪里钻等多种形式。灯戏的脚色行当以小丑、摇旦为主,小生、须生次之,无净行。表演风格接近生活,多跳跃性舞蹈动作,具有轻松自由、活泼开朗的特点。
文化价值
四川灯戏是巴蜀人民生存状态、生命意识的鲜活载体,记录着巴蜀民众的独特感受与认识。它的短小精悍、生动活泼、诙谐幽默、浅显通俗的艺术形式与传统风格,展现了巴蜀基层民众的性格与情感,代表着弱势群体的理想与追求。四川灯戏是非古典、非显要的边缘化社会处境,这也是其进入“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并应当成为重点保护对象的理由。
保护措施
面对四川灯戏面临的困境,社会各界提出了多项保护措施。其中包括重点保护、独立继承、立志改革和贵于创新四个方面。重点保护是指在人力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四川灯戏的价值意义,给予更多的资源支持。独立继承则是指恢复四川灯戏作为独立剧种的地位,确保其拥有自己的表演团体和自主权。立志改革指的是在保持四川灯戏原有优点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现代化的改进,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贵于创新则是鼓励四川灯戏在内容和形式上的创新,以吸引新一代观众的关注。
参考资料
灯戏(川北灯戏).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2024-11-19
【艺术】川北灯戏:一朵开不败的山花‖韦一.【艺术】川北灯戏:一朵开不败的山花‖韦一.2024-11-19
“喜乐神”妙趣横生:非遗文化传承之川北灯戏.搜狐网.2024-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