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李晓秋

李晓秋,女,重庆人,法学博士,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知识产权法系主任。

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网络法的中英文教学、科研和实务工作。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

工作经历

2012.02-2015.1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研究人员。

现任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知识产权法系主任。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研究方向

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法、侵权法、网络法的中英文教学、科研和实务工作。

代表性著作

信息技术时代的商业方法可专利性研究(梁慧星主编: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十一五规划重点图书)

(个人专著).法律出版社,2012。

电子商务法案例评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1。

代表论文

摒弃抑或引入:惩罚性赔偿在《专利法》中的理性选择,法商研究,2013(4)

析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政法论坛,2011(2)

In re Bilski:商业方法专利的死亡抑或再生。科研管理,2011(3)

商业方法专利折戟重来: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选择与对策.知识产权,2011(7)

美国《拜杜法案》的重思与变革。知识产权,2009(3)

危机抑或机遇:专利经营实体的是非之辩。中国科技论坛,2012(11)

可为与不可为:即时通讯服务商的信息审查监管义务—兼评“QQ相约自杀案”.学术论坛,2012(5)

现实的需要抑或立法者的游戏:《美国发明法》第18条评介及其启示。青海社会科学,2012(3)

美英两国商业方法专利适格性标准的悖离抑或趋同。重庆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0(5)

未决之命题:规制专利恶意诉讼的“路”与“困”--兼评新《专利法》第23条、第62条。学术论坛,2010(2)

李晓秋。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增生的逻辑:经济模式的变迁视阈。社会科学家,2009(10)

李晓秋.“需要知道”与“合理期待”—多伦多大学保护个人信息的实践与启示.中国高教研究,2009(4)

李晓秋.In Re Bilski:加拿大商业方法专利适格性最新变革的风向标?.科技管理研究,2010(5)

代表性课题

主持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技术标准化中的专利劫持及其法律规制研究》。

主持2015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互联网+”时代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专利权审查义务研究》。

主持2012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

主持2014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专利权运营异化的法律规制》。

主持2012年重庆市沙坪坝区软科学项目:《摩托车产业专利联盟的构建策略研究——以沙坪坝区为研究视角》。

主持2012年度重庆大学中央高校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弃与入: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研究》。

教学成就

研究及招生方向

知识产权法学(知识产权法总论/知识产权法分论/国际知识产权法)、民法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方向)、网络法。

社会活动

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重庆社会科学专家库专家、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两江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重庆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

获得荣誉

参考资料

河南工人日报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