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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芬

李佳芬,男,壮族,出生于1957年11月,中国共产党党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公安局因公殉职民警,一级警督警衔。

李佳芬生前系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民警,2016年6月16日,其在前往百色市公安局新办公楼接班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同年7月27日,李佳芬被百色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人物生平

李佳芬于1988年1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民警,从警28年中曾先后荣获个人嘉奖4次。2016年6月16日,李佳芬在前往百色市公安局新办公楼接班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致其头部及身体多部位受伤,最终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同年7月27日,李佳芬被百色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人物评价

李佳芬从警28年中,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团结同志,秉公执法、廉洁奉公,办事公道,吃苦耐劳、任劳任怨、默默无闻,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贡献,以无限忠诚和无私奉献,践行一名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评)

参考资料

李佳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24-10-10

河南工人日报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