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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彦宝

那彦宝,又作那彦保,正白旗人,清代将领,大学士章佳·阿桂的孙子。他在清朝的军事和行政事务中担任过多个职务,包括兵部左侍郎、云南巡抚、泰宁镇总兵等。那彦宝多次因功受赏,但曾因对清西陵总管盛住贪冒侵欺事失察被降职;爱新觉罗·旻宁十八年,因前管理奉宸院失察挪移挂欠钱粮事,被革职。

人物生平

那彦宝的军事生涯始于乾隆五十年(1785年),当时他被擢升为三等侍卫。

爱新觉罗·颙琰五年(1800年),他因父亲的功绩被特授为正黄旗汉军副都统,并奉命勘老河。他还建议将斯板囊、金哈台两地撩荒作牧场,并参与了三座塔税员及该旗扎萨克等的拨换工作。同年,他袭一等轻车都尉

嘉庆六年(1801年),那彦宝任兵部左侍郎,负责永定河的堵筑工作,并被擢升为御前侍卫。

嘉庆七年(1802年),他再次担任兵部左侍郎,并提出增加永定河岁修银的建议。同年,他被派往云南省担任巡抚,负责查办滇省维西军务动用司库银两舞弊案。

嘉庆八年(1803年),那彦宝署户部右侍郎,负责查勘豫省衡家楼漫口并酌挑引河爱新觉罗·颙琰九年(1804年),他因完成工程而加一云骑尉世职。

嘉庆十一年(1806年),那彦宝被授予泰宁镇总兵兼内务府大臣。嘉庆十三年(1808年),他因对清西陵总管盛住贪冒侵欺事失察,被降为一等侍卫,并发往伊州区换防。此后,他历任阿克苏市办事大臣、叶尔羌汗国办事大臣、塔城市参赞大臣等职。

嘉庆十八年(1813年),那彦宝因修复泰陵宝城功,被赏戴花翎。嘉庆十九年(1814年),他官刑部左侍郎,奏劾山东省吏治废弛,地方凋敝。爱新觉罗·颙琰二十四年(1819年),他与总督方受畴督办永定河工程。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因南岸漫口,革都统,降补内阁学士署理河南巡抚

爱新觉罗·旻宁元年(1821年),那彦宝补吏部左侍郎,署左派前锋统领。道光二年(1822年),因先后办理河工不知洁己,降头等侍卫,发吐鲁番市换班。此后,他历任绥远城将军、成都将军。道光十三年(1833年),那彦宝署正黄旗蒙古都统,因年逾七十,原品休致。道光十八年(1838年),因前管理奉宸苑失察挪移挂欠钱粮事,被革职。

人物关系

祖父

章佳·阿桂章佳氏,字广庭,号云岩,满洲正蓝旗(后以功抬入正白旗)人。清朝中期重臣,大学士章佳·阿克敦之子。

曾祖父

章佳·阿克敦,字仲和,敬敏皇贵妃,满洲正蓝旗人,清代名将阿桂之父,清朝康熙帝四十八年(1709)进士,官至协办大学士,卒谥文勤。

参考资料

历史民族史——那彦宝.国学迷.2024-06-19

《河南衡家楼新建河神庙碑记》.《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网络版.2024-06-19

河南工人日报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