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比勒·阿拉比
纳比勒·阿拉比是阿盟秘书长。著名法官、埃及前常驻联合国大使。
人物简介
60年代
1955年,毕业于开罗大学。
1969年,获纽约大学法学院硕士学位。
70年代
1971年,获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博士学位。
1978年,埃以《戴维营协议》谈判,担任埃及代表团法律顾问。
1976年~1978年,担任埃及外交部法律与事务司的法律顾问和主任。
80年代
1981年~1983年,担任埃及驻印度大使。
1983年~1987年,担任埃及外交部法律与事务司的法律顾问和主任。
1985年~1989年,巴以《塔巴协议》谈判,担任埃及代表团团长。
1986年~1988年,担任埃及与以色列仲裁委员会(有关Taba争论)的埃及政府代理人。
90年代
1995年,担任埃及司法部民商事务仲裁委员会成员。
1973年,担任联合国训练与研究机构(UNITAR)国际法的特殊成员。
1973年~1975年,担任埃及驻联合国中东和平会谈代表团的法律顾问。
1978年~1981年,担任埃及常驻联合国机构副代表。
1987年~1991年,担任埃及常驻联合国机构代表。
1991年~1999年,担任埃及常驻联合国大使。
1993、1994、1997年任联合国大会副主席。
1994年~2004年,担任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
1996年,担任联合国安理会的主席。
1999年~2001年,担任联合国赔偿委员会(Compensation Commission)委员。
21世纪
2001年~2006年2月,在海牙国际法庭工作。
2011年3月6日,担任埃及外交部长。
2011年5月15日,当选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长。
2011年7月1日,正式担任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长。
2011年10月,亲自率领代表团到大马士革进行对话,以促使叙政府通过对话和全面改革的和平方式来解决问题。
2012年1月2日,首次谈论阿盟赴叙利亚观察团工作。
2012年5月4日~5月9日,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杨洁邀请,访华。
2012年5月8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会晤。
参考资料
阿盟新任秘书长纳比勒·阿拉比.知网空间.2013-02-16
习近平8日在人民大会堂会见阿盟秘书长阿拉比.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2013-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