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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兄轼下狱上书

《为兄轼下狱上书》是北宋文学家苏辙在其兄苏轼因“乌台诗案”而被逮捕入狱后写给赵顼的一封信。文章首先抒写自己与兄长相依为命的手足之情,并表明苏轼由于秉性愚直,以致言谈有失,轻议时政。但他对此已悔过自新,也深感皇帝宽恕之情;接着转述苏轼的话,表明其报效国家主上的志向及改过自新的愿望。最后,请求神宗免除其官职,为其兄赎罪。全文说理委婉透彻,扼要简明,满诚挚恳切的感情。

作品原文

为兄轼下狱上书

臣闻困急而呼天,疾痛而呼父母者,人之至情也。臣虽草芥之微,而有危迫之恳,惟天地父母哀而怜之。

臣早失恃,惟兄轼一人,相须为命。今者窃闻其得罪逮捕赴狱,举家惊号,忧在不测。臣窃思念,轼居家在官,无大过恶,惟是赋性愚直,好谈古今得失,前后上章论事,其言不一。皇帝圣德广大,不加谴责。轼狂寡虑,窃恃天地包含之恩,不自抑畏。顷年通判杭州市及知密州日,每遇物托兴,作为歌诗,语或轻发,向者曾经臣缴进,陛下置而不问。轼感荷恩贷,自此深自悔咎,不敢复有所为。但其旧诗已自传播。臣诚哀轼愚于自信,不知文字轻易,迹涉不逊,虽改过自新,而已陷于刑辟,不可救止。

轼之将就逮也,使谓臣曰:“轼早衰多病,必死于牢狱,死固分也。然所恨者,少抱有为之志,而遇不世出之主,虽龃龉于当年,终欲效尺寸于晚节。今遇此祸,虽欲改过自新,洗心以事明主,其道无由。况立朝最孤,左右亲近,必无为言者。惟兄弟之亲,试求哀于皇帝而已。”臣窃哀其志,不胜手足之情,故为冒死一言。

昔汉淳于公得罪,其女子淳于缇萦,请设为官婢,以赎其父。文言文因之,遂罢肉刑。今臣蝼蚁之诚,虽万万不及萦,而陛下聪明仁圣,过于汉文远甚。臣欲乞纳在身官,以赎兄轼,非敢望末减其罪,但得免下狱死为幸。兄轼所犯,若显有文字,必不敢拒抗不承,以重得罪。若蒙陛下哀怜,赦其万死,使得出于牢狱,则死而复生,宜何以报!臣愿与兄轼,洗心改过,粉骨报效,惟陛下所使,死而后已。臣不胜孤危迫切,无所告诉,归诚皇帝,惟宽其狂妄,特许所乞,臣无任祈天请命激切陨越之至。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1.草介之微:比喻低微下贱。

2.早失怙(hù)恃(shì):谓早年即父母亡故,失去依靠。作者十九岁时母亲程氏逝世,二十八岁时,父亲苏洵卒于京师。《诗经·小雅·蓼》有“无父何怙,无母何恃”之句,后因取怙恃为父母的代称。

3.相须:互相配合,互相依靠,相依。

4.赋性:生性,生来,禀性。

5.狂狷(juàn):本指激进与保守。《论语·子路》:“不得中国银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狂狷皆偏于一面,因用于泛指偏激。

6.不自抑畏:不能自己有所畏惧,控制自己。

7.顷年:近年。

8.通判杭州市苏轼熙宁四年(1071年)十一月至七年九月为杭州通判。

9.知密州:苏轼于熙宁七年(1074年)九月离杭州赴密州任知府,至九年离开密州。

10.感荷(hè):感谢。

11.恩贷(dài):宽免之恩。贷:宽免,宽宥。

12.悔咎(jiù):悔过。

13.迹涉不逊:指苏轼作诗讥刺朝廷之事。迹:行迹,行事之迹。不逊:不恭顺。

14.刑辟:刑罚,犯罪。

15.不世出:非世所常有。

16.龃(jǔ)龉(yǔ):牙齿参差不齐,比喻抵触,不合。

17.尺寸:言微小,细微。

18.缇(tí)萦(yíng):汉太仓令淳于意之女。据《汉书·刑法志》记载,汉太仓令淳于意因罪被逮,他的小女儿缇萦上书刘恒,请入身为官婢,为父赎罪,感动了汉文帝,使淳于意得到宽赦。

19.肉刑:古代残害肉体的刑罚。

20.在身官:即所担任的官职。

21.末减:从轻论罪或减等处刑。

22.归诚:投顺,诚心归服。

23.无任:不胜,非常。

24.陨(yǔn)越:颠坠,跌倒。

白话译文

臣听说人所处的环境如果很恶劣就会呼叫苍天,遇到难忍的痛苦就会呼叫父母,这些都是人感情最强烈的表现。臣如小草一般卑微,但在受危难压迫时也还是有所求的,恐怕现在能悲悯我的只有天地和父母了吧。

臣很小的时候就没了父亲,一直无依无靠,只有哥哥苏轼和我相依为命。现在我听说他犯罪,被打入监狱,我们全家都非常惊恐害怕,担心的是他会有什么不测。臣在下面揣度,苏轼的个人生活和在朝廷为官,从总体上说没有大错,只是为人过于率直,缺少周全的考虑罢了,他喜欢谈古论今,还有好几次他所上的奏折中观点与皇帝不一致。陛下有很深广的圣德,没有责难他什么。但苏轼性格过于狂妄,做事缺乏考虑,还以为现在有天地宽容的恩德,就不知道敬畏,也不知道收敛。近来他在担任杭州市通判和密州知府期间,看到事物时就有感而发,于是写成诗,也不对用词多加考虑,在这之前曾经有一些同僚就把他的诗文呈给陛下过,但是陛下放在一旁没追问。苏轼觉得辜负了圣上的恩泽,常常自己悔过,不敢再行为有所轻慢了。但是他以前写的诗却传开了。臣真心哀叹苏轼过于自信的愚昧,不知道写出来文字容易,但是其中的不恭敬言辞带来的影响不容易消除。虽然他现在已改过,但却违反了刑律,这是没法挽回的。

苏轼在被捕之前,他就让人来捎话说:“我身体过早就不好了而且多病,肯定会死在牢狱里,死也是我应该的。可是我还有遗憾在世间,年少时我就想有一番作为,恰好逢到世上难遇的贤明君主,当年的所作所为也确实糊涂,也有所悔悟,只想在晚年时有所报效国家。现在却出了这样的祸患,即使想改过自新,洗心革面重新报答贤明的君主,却没有足够的理由来证明。况且我在朝中没有什么朋党,即便是以前显得和我较好的人,肯定也不会出来为我求情。只能指望兄弟亲情,向皇帝为我请求。”我很赞同他的志向,而且没法拒绝手足之情,所以只好冒死向陛下为他求情。

从前汉朝的淳于公犯了罪,他的女儿淳于缇萦请求朝廷将自己收为官婢,求得赎回父亲。淳于公因此免遭肉刑。我现在就像蚂蚁一般渺小,是不能和缇萦相比的,但是陛下比刘恒更为聪明仁圣。臣想用我的官职赎回兄长苏轼,不奢望到最后能够减轻他的罪过,只求能不让他死在牢狱里。臣的兄长苏轼所犯的罪,真的是因为他的诗文,他肯定会承认因此获得重罚的。如果皇帝能够给予同情怜悯,赦免他的死罪,把他从牢狱中放出来,他就等于死而复生了。这样的恩德无论如何怎能够报答呢?臣愿意和兄长苏轼,改过自新,粉身碎骨报答陛下,只要陛下差遣去做,就是肝脑涂地也要去做。臣现在非常慌张和迫切,不知道如何去说话了,我所能对陛下说的就是:希望您对他的狂言妄行能包容,恩许我的请求。臣不能再承受这种祈天请命的惶恐了,这已经到达我所承受的极限了。

创作背景

《为兄轼下狱上书》作于元丰二年(1079年)。这年,何正臣、舒宣、李定等新进官僚从苏轼诗文中摘取词句,罗织罪状,弹劾苏轼“指斥乘舆”、“谤讪朝廷”而“包藏祸心”。因此,七月,御史台把他从湖州市逮捕,投入监狱,勘问他诽谤朝廷的罪行。作者惊闻其兄获罪下狱后,即写下这篇上书给赵顼皇帝,请求以自己的官爵为苏轼赎罪。

作品鉴赏

文学赏析

《为兄轼下狱上书》是直呈给皇帝的信,于是作者情深意挚,陈词哀切;希望能动之以情,求得皇帝广开圣恩,免兄长于一死。甚至请求“乞纳在身之官”来为兄赎罪。全文正是以情为“经”,贯穿全篇,既顾兄弟之情,又遵君臣之义,分寸严谨,文字质朴。

上书,总要说出理由,否则只是有情无理,也难打动皇帝。首先,“早失怙恃,兄弟二人,相须为命”,现在只有他为兄长上书求情。其次他说兄轼“立朝最孤,左右亲近必无为言者。”这又是只有他来上书,别无他人可担。文章是为了求皇帝为兄长减罪而作,如果不先承认苏轼有过错,那无异于是抱怨皇帝糊涂,等于泼油救火,加重罪责。所以文章中首先承认苏轼“赋性愚直,好谈古今得失,前后上章论事,其言不一。”说过很多话,难免有错话。再者苏轼“遇物托兴,作为歌诗,语或轻发”,曾经被人揭发过,奏缴皇帝,陛下置而不问,这是苏轼所感恩不忘的。但诗歌文字,很易流传,要收回也来不及,虽想改过自新,可是它已触犯刑律,不可救止。这就把苏轼有罪先承当下来。然后才乞求赎罪,他说:“欲乞纳在身之官,以赎兄罪。”这样做并非史无前例,于是作者进一步引用刘恒时缇萦上书救父的例子,接着言“陛下聪明仁圣过于汉文远甚”,自然也会同情自己这一点请求的。

通篇文字,以情统理,以辞见情,情理交织,朴朴实实。例如苏轼在入狱前给弟弟说的一段话:“轼早衰多病,必死于牢狱。死固分也。然所恨者,少抱有为之志,而遇不世出之主,虽龃龉于当年,终欲效尺寸于晚节。今遇此祸,虽欲改过自新,洗心以事明主,其道无由。”古人云,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苏轼下狱,自料必死,才出此哀词。

名家点评

清 ·沈德潜《唐宋八家文读本》卷二十五:若明辨无罪,恐于触上之怒,故认好谈古今,语或轻发,不求湔雪,望末减,以免下狱论死为幸也。情辞哀恻,如赤子牵衣呼吁于慈父前,至尊自应感动。

作者简介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号滨,又号栾城,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嘉祐年间进士,授商州区军事推官元祐六年(1091年)拜尚书右丞,进门下侍郎。晚年不得志,迁徙无常,终于定居许昌市(今河南许昌),筑室颍河之滨,死后谥“文定”,世称苏文定公。苏辙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与其父兄苏洵苏轼合称“三苏”。著有《栾城集》《合集》《三集》共八十四卷。

参考资料

一蓑烟雨任平生—史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www.ccdi.gov.cn.2024-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