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哲宏案是指金哲宏被认定为1995年吉林省永吉县一名20岁少女遇害案的杀人嫌犯。该案中,金哲宏4次被判处死缓,已被羁押23年。
从1995年案发到2000年第三次二审落槌,金哲宏案的审理历时5年。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11月9日、1998年8月4日、2000年5月29日三次认定被告人金哲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间,金哲宏先后三次上诉,吉林省高院两次将该案发回中院重审,最后在2000年8月23日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服刑期间,金哲宏继续喊冤,吉林省高院于2012年3月26日驳回其申诉。但金哲宏不服,在狱中申诉不止。该案于2014年7月被媒体披露,因案情与浙江省的张高平案有诸多相似处,被称为“吉林版叔侄案”。
事件经过
该案发生于1995年,1995年9月29日,永吉县双河镇新立屯镇北发现一女尸。1995年10月11日,27岁的金哲宏被警方收容审查,后被锁定为嫌犯。
多份判决书载明了金哲宏被认定杀人的过程:1995年9月10日17时许,被害人李艺乘火车从双河镇去永吉县城,途中遇到摩的司机金哲宏。李艺出价5元,让金哲宏将其送到了双河镇的邵家村去见朋友,而朋友不在家,金又将其带回双河镇,还将其带至母亲家中为她做饭。金哲宏见李艺“作风轻浮,顿生淫念”,在将李艺送往旅店的途中,将李领至狭空处说:“给你30块钱,咱俩玩一下?”李要价100元,金见其不答应,便将李摁倒在地与其发生了关系。事后李称要上派出所告他,金唯恐事情败露,便将李摁倒,用左腿膝盖压住李的嘴,双手卡住李的颈部,过了五六分钟,看见李没气了才放手。其后,金哲宏把李艺放到自己的摩托车后座上,将李艺抛到了铁道附近的一处泥沟里,并用泥土等掩埋。
案件审理
从1995年案发到2000年的5年中,该案经历了3次一审,2次发回重审,金哲宏4次被判处死缓。
第一次开庭,金哲宏当庭翻供,否认杀人。金哲宏说:因为价钱没谈拢,李某并没有乘他的车,更不存在他杀人,他也不知道女孩的姓名。半个多月后,女尸被发现,警察勘查现场,围观群众很多,他也在场,但没看清死者面容。事后被抓去审讯,他才知被害人是跟他讲过价的女孩。
第一次一审,吉林市中院认定金哲宏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其死缓。金哲宏上诉。
第一次二审,吉林省高院将此案发回中院重审。而吉林市中院第二次一审的判决结果仍是死缓,省高院再次将此案发回重审。
第三次一审,吉林市中院判决结果还是死缓,这次吉林省高院没有再发回重审,于2000年8月维持了死缓的判决:“本案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但鉴于本案具体情节,可酌情从轻判处”。
1997年12月,吉林省高院第一次将金哲宏案退回吉林市中院重审时,曾发函要求中院查清五大问题:
一、作案动机是什么?二、作案的第一现场在哪里?三、能否确定被害人死亡的具体日期(时间)?四、卷中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情况说明记载,从胃内饱满程度,胃内容物较完整程度分析,被害人李某在最后一顿饭后半小时至一小时后死亡,被害人李某最后一顿饭在哪吃的,吃的什么以及饭后到被害期间的行动过程搞清楚。五、应进一步确定被告人是否占有作案时间?
2014年7月,该案被媒体披露,因案情与浙江省的张高平案有诸多相似处,被称为“吉林版叔侄案”。
2014年4月29日,吉林高院官回应称,将立即调取该案全部卷宗,认真调查了解情况,及时依法处理。
2018年5月9日,长期代理金哲宏案申诉的律师袭祥栋说,该案取得新的进展。吉林省高院已决定再审金哲宏故意杀人一案,已于2018年5月8日将通知书送达金哲宏本人。吉林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的时间是2018年3月26日,这份文书将金哲宏的姓名纠正为其本名金哲红。吉林省高院的再审决定书称,2018年3月,该院经复查,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四十五条等规定,决定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2018年10月17日,从吉林金哲宏案代理律师袭祥栋处获悉,金哲宏案将于10月24日上午9点在吉林高院再审开庭审理。
2018年11月30日上午,吉林省高院对原审被告人金哲宏故意杀人案进行再审宣判:认定金哲宏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原审判决,判决金哲宏无罪。
案件历程
1995年9月29日,被害人尸体在永吉县双河镇新立屯镇火车道附近被发现;
1995年10月11日,金哲宏被永吉县公安局收容审查;
1996年2月5日,金哲宏被永吉县检察院批捕;
1997年12月,吉林省高院将此案发回重审,之后吉林市中院再次判处死缓。
1998年10月,吉林省高院第二次裁定发回重审。该案在吉林市中院第三次审理后,仍旧判处死缓。
2000年8月23日,吉林省高院在终审裁定中,维持了吉林市中院对金哲宏的死缓判决。
2014年7月29日,澎湃新闻对该案进行报道,同日吉林高院回应称,将对该案进行复查;
2018年3月,吉林高院决定另行组织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2018年10月24日,该案在吉林高院再审开庭;
2018年11月30日,吉林高院再审宣判金哲宏无罪。
案件争议
关于杀人过程,第一次一审的起诉书描述:1995年9月10日17时许,金送租乘其摩托车的女青年李某去双河镇,途中对李起歹意,欲与李发生两性关系,后用摩托车将李带到双河镇新立屯北沈吉铁路附近,与李发生两性关系,当李向金索要钱时,遭到金的拒绝,李以去公安机关告发相要挟,金唯恐事情败露,将李按倒在地,用双手猛掐其颈部,将其致昏,金认为李已死,便将李拖至铁路南侧路基下附近一草丛树林中的一沟内掩埋,后逃离现场。
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某系右前额受外力打击,扼颈导致昏迷状态下,被用泥土埋上半身,吸气时吸入大量泥沙,阻塞气管、支气管,同时伴有异物刺激,使气管强烈肌肉痉挛收缩引起窒息而死亡。
此外,本案中,尸检没有检出精液及精斑。金哲宏的辩护律师认为:“没有精液和精斑,证明金哲宏与李某发生性行为的证据就很弱;没有发生性关系,法院认定的作案动机就不存在。”
法医鉴定分析还称,李某右前额皮下血肿,系钝器外力所致。前两次一审认定,金哲宏作案时“用木棒打李头部,将李打倒在地,后又用手掐李颈部”。然而,警方在勘查现场时并没有发现木棒之类的钝器。到了第三次一审,木棒消失了,变成金哲宏“用左腿膝盖压住李某的嘴,双手卡住李的颈部”。
在后面的审理程序中,检方并未提出新证据,而上述种种矛盾和疑点也没有得出合理的解释。
金哲宏案和张高平叔侄案有诸多相似的情节:少女“搭车”遇害;司机被控与其发生性关系并杀人;被害人体内未留下精液;案发现场没有目击者;凶手没有留下指纹、毛发和脚印;定罪证据除了被告人的口供,只有狱侦提供的材料;被人均控诉遭到刑讯逼供。值得注意的是,两案的侦办过程中均有“狱侦耳目”和“神探”的身影。
有所不同的是,浙江叔侄冤案中,被害少女确实搭了张姓叔侄的车,而此案中,金哲宏称价格没谈拢少女最后并没有搭车。此外,叔侄冤案中凶手虽未留下指纹、毛发和脚印,但在被害人王某指甲内却提取到他人脱氧核糖核酸,警方通过数据库比对,发现该DNA与2005年被执行死刑的罪犯勾海峰高度吻合。而律师掌握的金哲宏案卷宗,尚未显示李某遇害现场发现嫌疑人的DNA物质。
相关信息
1995年案件发生时,金哲宏27岁,已经娶妻生子。
长期代理此案申诉的律师李金星认为,本案侦办过程中,办案人员存在严重的刑讯逼供,将无辜的金哲宏屈打成招。
2000年,永吉县检察院对金哲宏作法医鉴定,结论是:前胸三处疤痕系外伤所致,腕部疼痛与外伤有关,此外伤可定轻微伤。
律师袭祥栋介绍,金哲宏现在患有糖尿病、肾结石、胃病、下肢无力、心脏病等诸多疾病,行走要拄着双拐。2018年5月8日收到再审决定书后,金哲宏号啕大哭,一夜没睡。“(9日)会见时,他关心什么时候开庭,能不能当庭宣判。他感觉自身疾病很多,身体承受能力已到极限,怕拖得太久,等不到宣判的那一天。”
袭祥栋说,他已向吉林省高院递交辩护手续,并建议法院尽快开庭审理。
参考资料
吉林男子杀人疑案24日再审开庭 被羁押23年4判死缓.网易新闻.2024-10-04
“屈打成招”金哲宏:退伍后,被冤入狱23年,出狱时已成残废.搜狐网.2024-10-04
吉林省高院决定再审金哲宏案.新华网.2018-05-11
吉林男子杀人疑案24日再审开庭 被羁押23年4判死缓.网易.2018-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