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于2016年02月25日在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孙永生,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等。
公司业务
经营范围包括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事件
2021年11月5日,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消费贷款,被辽宁银保监局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获得荣誉
2021年9月7日,2021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绿色发展专题系列活动——绿色金融与“碳达峰碳中和”专题会议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盛银消费金融作为消费金融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绿色金融与“碳达峰碳中和”专题会议并获评年度“消费金融之星”。
参考资料
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天眼查.2024-09-12
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2021-09-07
盛银消金被罚20万,因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消费贷款.今日头条.2021-11-05
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 盛银消金荣获“消费金融之星”奖.今日头条+经济观察报.2021-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