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陈振国

陈振国,历任冠县兰沃农村信用社任主管会计、冠县桑阿镇农村信用社任副主任兼白塔集信用分社主任、冠县冠城镇农村信用社副主任、山东通亚交通安全设施公司董事长、山东通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荣誉成就

2008年,荣获聊城市"富民兴聊"劳动奖章,2010年,荣获聊城市"优秀企业家",聊城市十五届、十六届人大代表,聊城市工商联副主席。

任免信息

2015年5月,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8号),由东昌府区选举的聊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振国,请求辞去市人大代表职务。

东昌府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5月5日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振国辞去市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陈振国的代表资格终止。

参考资料

许泽英、陈振国辞去聊城市人大代表职务.大众网.2015-05-11

河南工人日报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