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镁(化学式Mg(NO3)2)是无色结晶性粉末,具有吸湿性。在潮湿的空气中,硝酸镁能快速与水反应,形成六水合硝酸镁。硝酸镁易溶于水、甲醇、乙醇和液氨,水溶液呈中性。相对密度为1.464,熔点约为95℃。硝酸镁具有氧化性,与易燃有机化合物混合能发热燃烧,具有火灾及爆炸危险。此外,硝酸镁还具有刺激性。
简介
CAS号:10377-60-3
分子式:Mg(NO3)2
管制信息
硝酸镁(易制爆)
本品根据《危险化学安全管理条例》受公安部门管制。
用途
安全措施
贮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种、热源。切忌与还原剂、可(易)燃物,金属粉末、硫、磷共储混运。误食,饮温水、催吐。
灭火:雾状水、砂土。
成分组成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硝酸镁 ≥99.0% 13446-18-9
危险性
健康危害:本品粉尘对上呼吸道有刺激性,引起咳嗽和气短。刺激眼睛和皮肤,引起红肿和疼痛。大量口服出现腹痛、腹泻、呕吐、紫、血压下降、眩晕、惊厥和虚脱。
燃爆危险:本品助燃,具刺激性。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强氧化剂。在火场中能助长任何燃烧物的火势。与还原剂、有机化合物、易燃物如硫、磷或金属粉末等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高温时分解,释出剧毒的氮氧化物气体。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氮。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灭火剂:雾状水、砂土。
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勿使泄漏物与还原剂、有机化合物、易燃物或金属粉末接触。小量泄漏:小心扫起,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处置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聚乙烯防毒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远离易燃、可燃物。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还原剂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应与易(可)燃物、还原剂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麦金塔(mg/m3): 1453
苏联MAC(mg/m3): 1634
TLVTN:未制定标准
TLVWN: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必要时,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身体防护:穿聚乙烯防毒服。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含量:分析纯≥99.0%。
外观与性状:白色、易潮解的单斜晶系,有苦味。
熔点(℃): 129.0
沸点(℃): 330
相对密度(水=1): 2.02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6.0
反应活性
避免接触的条件:潮湿空气。
毒理作用
急性毒性:LD50:5440 mg/kg(大鼠经口)
生态作用
其它有害作用: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在地下水中有蓄积作用。
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安全术语
S17远离可燃性物质。
S26不慎与眼睛接触后,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征求医生意见。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51522
UN编号: 1474
包装类别: O53
包装方法: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时单独装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化合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并车混运。运输时车速不宜过快,不得强行超车。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洗净,严禁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5.1 类氧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