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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杰

王杰,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景县人,199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21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人物履历

1981年9月至1985年8月,吉林大学地质矿产勘查专业学习;

1985年8月至1987年9月,自治区地矿局第三地质大队技术员;

1987年9月至1998年6月,自治区地矿局资料处科员、主任科员;

1998年6月至2000年6月,自治区地矿厅资源处副处长;

2000年6月至2002年9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副处长;

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处副处长;

2005年6月至2008年12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矿管处处长;

2008年12月至2010年7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

2010年7月至2011年11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主任;

2011年11月至2018年11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8年11月至2020年9月,自治区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0年7月,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消息,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1年1月15日,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组织原则,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接受请托,收受下属钱款;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审批探矿权。私欲泛滥,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煤炭相关事项审批、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杰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杰开除党籍处分;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依法逮捕

2021年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杰(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杰作出逮捕决定,案件进入侦办环节。

提起公诉

2021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杰(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通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杰利用担任原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副处长、处长、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副厅长,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任免信息

2020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期任免一批领导干部,免去王杰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职务。

参考资料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杰被双开.新浪网.2024-10-20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界面.2020-07-03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杰决定逮捕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021-01-26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10-20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期任免一批领导干部.澎湃新闻.2024-10-20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王杰被查(简历).中国经济网-百家号.2024-10-20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2021-03-18

河南工人日报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