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契约

交换契约是一种法律协议,在这种协议下,两个或多个人同意交换他们拥有的某些东西的权利。这些权利可能包括财产所有权、服务或其他物品的所有权。

种类

交换契约通常分为几种类型,包括利率交换契约、货币交换契约、商品交换契约以及权益交换契约等。

利率交换契约

利率交换契约(interest rate swap, IRS)是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一期限内,彼此交换一系列不同的利息支付的契约。这种交换通常涉及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之间的交换,被称为单纯利率交换(plain vanilla interest rate swap)。通过这种方式,交易双方能够规避浮动利率的风险,并且可以通过比较利益来降低借款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名义本金(notional principal)并不实际交换,而是用于计算利息支付的标准。合约期限,即交换期限(tenor或maturity),以及支付的固定利率,即交换票息(swap coupon, swap fixed rate或swap rate),以及支付的180天期商业本票浮动利率,即参考利率,都是重要的考虑因素。利率交换被广泛应用于银行机构管理和企业财务策略中,如调整资产收益方式或负债融资方式。

货币交换契约

货币交换契约(currency swap)也称为通货交换,是指双方在初期交换两种不同的货币,期间交换所得货币的利息支付,最终在期末再次交换这两种货币。这种交换可以涉及到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的组合,或者两者均为浮动利率的情况,后者被称为跨通货交换(cross currency swap, CCS)或换汇换利契约。

商品交换契约

商品交换契约(commodity swap)实际上是商品价格交换(commodity price swap)。在这种交换中,一方交付给另一方浮动的商品价格乘以名义数量,而另一方则接收固定商品价格乘以名义数量。

权益交换契约

权益交换契约(equity swap)是一种特殊的交换契约,它规定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根据名义本金,一方支付给另一方股价指数或股票的回报,而另一方则支付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