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长沙市公安局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发〔2010〕13号)和《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长发组〔2010〕8号),设立长沙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为长沙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危害国内安全、影响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社会安全形势,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提供依据。

三、负责各类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骚乱,开展禁毒、缉毒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承担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责任;承担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管理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责任;负责爆破作业审批、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工作。

五、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号码;承担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长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的管理责任。

六、承担维护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责任,参与查处重大交通事故。

七、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工作。

八、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防范工作。

九、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等建设,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监察工作。

十、承担管理全市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单位的责任,依法对被批准羁押的人员进行监管。依法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承担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编制执行年度预决算和公安系统业务经费、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和管理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民警警衔和警察证件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核公安机关和管理干部。

十三、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四、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警令部

警令部下设110指挥中心、综合一处、综合二处、综合三处、警务协作处、档案管理处、情报信息中心7个正科级机构。

1、110指挥中心。负责全市治安情报信息的收集、上报、管理和指导;负责接受110报警、紧急求助和投诉,对突发事件、暴力案件、重大灾害事故和群众报警进行先期调度处置;协调、配合110社会联动工作;负责全市金融网点区域防盗报警工作;负责湖南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网上追逃信息预警处置工作;负责大型警保卫任务通讯指挥工作。

2、综合一处。负责制定全市公安工作与队伍建设绩效评估办法和实施细则,牵头各中心、警种配合做好省厅有关部门对市局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对接省综治考评和市综治考评,制定市综治考评中公安部门的评估细则,牵头各中心、警种配合做好综治考评工作;对全局重要会议、领导批示、重点工作的督办督查;负责公安统计工作并指导、检查局属单位统计工作;负责报送党务政务信息。

3、综合二处。负责全局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保密工作;承担文电收发运转和审核工作;负责警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检查工作;负责市局局域网和市政府、市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资料、图片上传及电子文档归档工作;负责警令部政工、人事、纪检、党建、内勤等工作。

4、综合三处。负责文档信息库管理系统的完善、应用和管理;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全局性综合材料;负责组织开展全局性理论调研工作;负责起草或审核局长办公会、市局工作会议等专题会议纪要;负责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掌握敌社情动态,报送党务、政务信息;负责起草或审核全局警务工作计划、方案等文件;负责研判重要综合信息,服务市局领导决策;负责市局或部领导交办的工作。

5、警务协作处。负责与外地公安机关的警务协作工作;收集掌握省内外、境内外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带黑社会性质犯罪、严重恶势力犯罪和毒品犯罪向我市渗透以及负案在逃犯罪分子流窜作案等情报信息;负责参与跨区域刑事案件的侦查;负责市局驻外工作站的管理工作;为各警种侦查办案、工作调研、警务考察、学习交流、公共活动等内部外出和异地公安机关来长警务工作提供协调、服务;研究、分析各类犯罪的新特点、新动向对我市的影响,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档案管理处。负责局机关文书、科技、声像、电子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抢救、鉴定工作;负责出入境管理、行政复议、会计等专业档案的接收、整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档案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库存档案资料的查借阅接待工作;负责公安年鉴编、公安史志编写工作;负责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公安工作服务。

7、情报信息中心。负责拟订全市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的总体规划草案,组织实施、检查指导、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估;负责收集各类情报信息,及时汇总研判分析和组织协调处置;发布多层次预警情报,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送重要情报信息,并提供综合性、阶段性和专题性的对策和建议;负责协调跨警种、跨部门的情报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政治部

政治部下设干部处、警务教育处、宣传处(新闻宣传中心)、老干处、机关党委、综合处、健康警队建设指导处7个正科级机构。管理长沙市人民警察学校

1、干部处。管理全市公安系统机构编制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全局干部任免、调配、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协助县市党委组织部门管理县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按照权限负责消防和警卫干部的管理;负责人民警察招录工作;负责市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2、警务教育处。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年度考核、民警表彰奖励工作;拟定公安民警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衔、警号和警察证件的日常管理。

3、宣传处(新闻宣传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新闻发布工作和舆情管控工作;负责警民公共关系建设;负责组织、策划、指导全市公安警营文化活动;推进警营文化建设。

4、老干处。负责市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局属各支队、分局和县(市)公安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协助离退休支部抓好党支部建设工作。

5、机关党委。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党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市局计划生育工作。

6、综合处。负责收集全市公安队伍建设信息,编发队伍建设简报,反映队伍动态,开展综合调研;负责起草、审核有关队伍建设的综合性文件材料;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中心工作、大型活动和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全市公安政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7、健康警队建设指导处。负责市公安局健康警队建设的规划指导、组织协调、分析汇总、宣传推介、督促检查和外部服务拓展;负责全体警员体检、心理健康服务以及基本体能与健康指数检测等工作;负责健康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和应用。

警保部

警保部下设计划财务处、装备基建处、后勤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综合处5个正科级机构。

1、计划财务处。负责编制和管理全市公安机关的经费预、决算;审核监督市局及二级单位的各类经费支出;申报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专项经费、追加经费;分析与预测全局经费收支情况,做好编报计划;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各项罚没收入和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预算外收入的核算管理;指导全市公安后勤装备部门加强经费管理;核拨各类专项经费。

2、装备基建处。负责全市公安警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市公安机关警用装备、被装的计划、采购、发放与管理;负责全市机关警用车辆上牌、入户、报废、销户及年检审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枪、弹计划的申报、发放,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枪弹库的管理工作。

3、国有资产管理处。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配备审批、政府采购、核对入账工作;负责组织市局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处置及报废管理;负责市局系统土地资产、房产权证及资料管理;负责市局系统基本建设、办公用房维修以及基建项目的规划论证、可行性研究、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签订、工程竣工验收、标底编制、工程结算等工作。

4、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局机关的日常管理和公共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食堂以及局机关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车队车辆管理与调度;负责局机关机动车辆保险、事故车辆处置工作;负责局机关各类警保卫任务和突发事件的后勤保障服务。

5、综合处。负责后勤装备部综合性材料的撰写、文件审核把关和公文处理工作;指导全市后勤装备部门政策调研并统筹协调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后勤装备部会务和保密工作;做好后勤装备部人事、党务、纪检、工青妇和计划生育工作等;组织制定全市公安经费保障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公安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组织开展后勤保障重大科研课题研究;负责跟踪检查全市公安机关贯彻执行财务法规政策情况;提出加强管理的建议。

直属单位

监所管理支队

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

警务督察支队

长沙市人民警察学校

刑事侦查支队

禁毒支队

特巡警支队

长沙市森林公安局

科技与信息化支队

治安管理支队

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

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法制支队

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支队

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交通警察支队

地理位置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西路140号

所获荣誉

2022年5月,长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第二管理大队、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雷锋派出所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参考资料

机构信息.长沙市公安局.2023-07-07

警令部.长沙市公安局.2023-07-07

政治部.长沙市公安局.2023-07-07

警保部.长沙市公安局.2023-07-07

直属机构.长沙市公安局.2023-07-07

关于对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各表彰项目候选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人民公安报.2023-07-07

河南工人日报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