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

刘德华原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局长助理,曾历任民航中南空管局财务部长、民航局空管局财务部长、战略部长。

2015年7月,民航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局长助理刘德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人物经历

检方出具的纪检部门的材料显示,刘德华在“双规”措施期间主动交代组织未掌握的全部指控犯罪事实,并检举揭发苏红、徐东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目前苏红和徐东因涉嫌受贿犯罪已经被提起公诉。

在庭审中,刘德华表示认罪。法院认为,刘德华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其具有自首、立功情节,但尚不构成重大立功;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认罪悔罪,对其依法减轻处罚。三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刘德华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在案扣押350余万元、冻结的美元5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人物事件

涉嫌违纪

2009年3月至2010年3月,刘德华利用其担任民航局中南空管局财务处处长的便利条件,接受与原上海航空有业务合作关系的吴某(另案处理)请托,通过民航中南管理局主管航线经营许可审批的原副局长秦某,帮助上海航空公司违规获批广州-桂林往返、广州-张家界市往返的临时航班,为此收受吴某给予的“奖励机票”共计197.1万元。

2010年2月,刘德华利用其担任民航局中南空管局财务部部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中国民生银行交通金融事业部广州分部执行总监李某的请托,将民航局中南空管局的单位基本账户开设在中国民生银行广州白云支行,为此于2010年2月至2013年间收受李某给予的84万元。

2013年11月,刘德华利用其担任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局长助理的便利条件,接受姜某的请托,通过向分管人力资源的民航局华北空管局局长助理张某打招呼,为姜某的外甥叶某入职民航局华北空管局提供帮助,为此收受姜某给予的20万元。

2015年7月,民航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局长助理刘德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7月13日,中国民用航空局(简称“民航局”)已在内部通报此事,但官方尚未对外公布该消息。

2015年8月18日,刘德华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涉案款项人民币353.1万元、5万美元予以扣押、冻结。三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刘德华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在案扣押350余万元、冻结的美元5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参考资料

民航局空管中心原局长助理刘德华受贿300多万获刑4年_新闻_腾讯网.腾讯网.202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