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农村商业银行简称洛阳农商银行,成立于2016年6月,是在原洛阳吉利农村商业银行、洛阳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洛阳市西工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洛阳市经贸开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4家市区法人机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洛阳农商银行改制成立于2015年7月,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的河南省第一家地市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成立背景
2015年7月,洛阳市召开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会议,部署全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
根据相关实施方案,2015年年底前,洛阳吉利农村商业银行、洛阳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洛阳市西工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洛阳市经贸开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4家市区法人机构合并组建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偃师区、嵩县、栾川县、新安县和孟津5家县(市)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为县级农村商业银行。
2015年,洛阳市列入全省农商银行组建计划的有9家联社,分别是嵩县、洛宁县、栾川、偃师、孟津、新安、市区、西工区、开发区。其中市区、西工区、开发区与吉利农商行整合组建为地市级洛阳农商银行。
2016年6月16日,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农商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标志着洛阳在河南省率先迈上农商银行征程。
发展历程
2015年7月,洛阳市召开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会议,部署全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要求洛阳吉利农村商业银行、洛阳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洛阳市西工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洛阳市经贸开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4家市区法人机构合并组建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
2015年12月31日,《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关于筹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洛农商筹〔2015〕7号)和《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关于〈中国银监会对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材料审核意见〉的整改报告》(洛农商筹〔2015〕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同意筹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6日,洛阳农村商业银行正式成立。
2016年7月29日,经河南省银监部门批准,洛阳农村商业银行正式开业。
业务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行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和政策性金融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机构网点
参考资料
洛阳农商银行系统:“蝶变”起飞当空舞.大河网.2023-12-25
洛阳农商银行开业.河南省人民政府.2023-12-25
洛阳农商银行开业.洛阳市金融工作局.202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