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承先(7世纪—688年12月28日),又作裴承光,天宝蒲州桑泉县(今临猗县)人,裴寂的孙子,裴律师的儿子。在武则天时期,裴承先官至检校左羽林军将军、郕国公,同时担任殿中监。因涉及霍王李元轨案,被酷吏诬陷勾结李元轨的长子江都郡王李绪,于688年被处死。
人物生平
武则天时期,裴承先官至殿中监,最终被酷吏所杀。
裴承先,隋唐时期裴寂之孙,裴律师之子。他生活在武则天时期,官至殿中监。但最终被酷吏所杀。 裴承先的家族在唐朝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其祖父裴寂是隋绛州刺史裴瑜之子,因天宝开国有功,被任命为尚书右仆射,爵封魏国公。裴氏家族在唐朝人才辈出,是非常有名的世家大族。裴承先作为裴氏家族的一员,其遭遇也反映了武则天时期政治斗争的残酷和酷吏政治的黑暗。
家族成员
祖父:裴寂
父亲:裴律师
参考资料
裴承先.词典网.2024-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