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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伟华

童伟华,男,1971年2月2日出生于湖南岳阳,是海南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和博士生导师,同时也是刑法学科的负责人。他在武汉大学和吉林大学分别获得了刑法博士学位和博士后学位,并在日本国立一桥大学法学研究科担任客员研究员。此外,童伟华还兼任海南省刑法学会副会长。在此之前,他曾在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人物经历

童伟华,1971年2月2日,1991年湖南商业大学毕业后,1992年获律师资格,1994年考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1997年毕业后进入岳阳市检察院工作,1998年10月调入华侨大学工作,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2001年9月以第一名成绩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刑法博士研究生,2004年6月毕业回华侨大学工作。2007年9月至2008年7月得日本东京对华教育交流财团资助在日本国立一桥大学担任一年访问学者,2008年8月回国后担任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2011年期担任博士生导师。

任免信息

2019年3月20日,免去童伟华的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外国刑法 国际刑法学。

主要贡献

近年代表性著作:

1、《法律与宽容——以中国刑政史为视点》,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

2、《理论刑法学专论》,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3、《犯罪构成原理》: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版;

4、《刑法总论》,兰州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5、《犯罪客体研究:违法性的中国语境分析》,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近年代表性论文

1、《交通过失基本犯构造论纲——以中日比较为视点》,载《法学论坛》2010年第3期;

2、《日本刑法中的不法原因给付与侵占罪述评》,载《环球法律评论》2009年第6期;

3、《日本刑法中违法一元与违法相对论述评》,载《河北法学》2009年第11期(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10年第3期刊全文转载);

4、《论盗窃罪的对象》,载《东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09年第4期;

5、《所有权与占有的刑民关系》,载《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

6、《论财产罪的法益——修正的所有权说之提倡》,载《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9年总第16辑;

7、《我国法律规定视野下的不法原因给付与侵占》,载《刑法论丛》2009年总第17卷;

8、《诈欺不法原因给付财物与利益之刑法分析》,载《汕头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

9、《紧急行为中的刑民关系——以日本法为例》,载《太平洋学报》2008年第10期(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09年第3期全文转载);

10、《儒家精神与法律宽容》,载《太平洋学报》2007年第8期;

11、《论日本刑法中的占有》,载《太平洋学报》2007年第1期;

12、《刑事法治视野下的宽容精神》,载《刑事法评论》2007年第20卷;

13、《刑民不分与刑民有分》,载《刑事法评论》2006年总第18卷;

14、《犯罪的规范属性分析》,《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年第3期;

15、《犯罪客体不要说之检讨——以比较法为视角》,《法商研究》2005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05年第9期全文转载)。

近年代表性课题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海上恐怖主义犯罪及海盗犯罪的刑事规制对策研究(2009年立项);

2、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财产罪基础理论研究(2009年立项);

3、中国博士后一等基金资助项目:刑民关系基础理论研究(2006年立项)。

获得荣誉

海南省首届优秀青年法学家(2010)

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2012)

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2013)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14)

科研成果多次获中国法学会部级优秀成果奖,海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

参考资料

海口网.海口网.2019-03-21

童伟华.海南大学法学院.2021-12-22

河南工人日报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