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展业是指保险代理人受保险人委托,代表保险人接受保险业务,出立保单,代收保险费的一种保险展业方式。在这种模式下,投保人不直接与保险人发生联系,而是通过保险代理人购买保单。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签订代理或授权合同,接受保险人的委托,在其职权范围内代表保险人进行展业推广活动,并向保险人收取一定比例的代理费用。
优点
降低成本
保险代理人展业能够有效降低保险成本,提高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险公司因资金限制,短时间内难以快速调整营业机构和人员配置。相比之下,保险代理人按照业绩获取报酬,保险公司仅需支付代理手续费,无需承担直销模式下的各项固定开支,如员工管理费、宣传费、防灾费和员工福利等,从而显著减少运营成本。这种模式提升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率。
增强供给能力
保险代理人展业还有助于增强保险供给能力,推动保险业务的发展。代理人拓宽了保险公司在保险市场上的业务覆盖面,弥补了保险公司营业网点较少、展业人员不足的局限性。通过多种渠道和广泛代理的方式,扩大保险承保范围,满足社会多样化的保险需求,进而提升保险公司的供给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提高管理水平
此外,保险代理人展业也有利于沟通保险信息,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代理人接触的客户群体广泛,信息来源丰富,有助于保险公司及时掌握市场发展趋势,制定适应市场需求的经营策略,从而提升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能力。
缺点
核保与销售冲突
保险代理人展业存在的问题是保险公司核保与保险代理人推销之间可能出现的冲突。保险代理人的目标是尽可能多地推销保险单以获得更多代理手续费,而保险人的职责则是平衡业务扩张与承保质量。这种矛盾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绝承保某些被认为优质的业务,增加了保险单的推销难度,同时也会影响保险代理人的积极性。
承保质量问题
保险代理人为了追求更高的代理手续费,可能会频繁利用默示代理权利,甚至超越代理权限或采取欺骗手段推销保险单,这些行为可能会引入风险较高的业务,影响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
滥用代理权
保险代理人还可能存在滥用代理权的情况,如擅自更改保险条款、调整保险费率或挪用侵占保险费等,这些行为都会损害保险公司的利益。特别是一些代理人与投保人或其他第三方合谋虚假申报,骗取高额保险金,不仅会给保险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还会严重损害保险公司的声誉。
管理问题
保险代理人的行为规范管理也是个挑战。目前,对保险代理人的业务培训和资质要求不够严格,导致代理人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些兼职代理人可能利用其主管单位对下属客户的影响力,强制客户选择特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个人代理人队伍庞大,管理难度较大,容易引发市场混乱。
规则
为了规范保险代理人的展业活动,中国保险法律法规制定了多项展业规则:
- 保险代理人只能为经过保险监管机关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并在其管辖区域内为当地注册的保险公司代理业务。违反此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
- 代理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代理人只能为一家人寿保险公司代理业务,以防不良代理人误导被保险人更换保险公司。
- 保险代理人不得有以下行为: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职业便利强迫、引诱投保人购买指定的保单;使用不当手段强迫、引诱或限制投保人、被保险人投保或转换保险公司;串通保险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骗保险公司;对其他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进行不正确或误导性的宣传;以代理人身份签发再保险业务的保险单;挪用或侵占保险费;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以外的额外费用;兼做保险经纪人业务;以及其他损害保险公司、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 保险代理人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被视为保险公司直接承保业务,代理人不得从中提取代理手续费。
- 除个人代理外,保险代理人应独立处理保险代理业务,并接受保险监管机关的监督检查。
- 保险代理公司不得聘请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公司和保险行业协会现任工作人员兼职。代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须具备任职资格,未经批准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 兼业保险代理人只能代理与本行业直接相关的、能为投保人提供便利的保险业务。
- 个人保险代理人不得办理企业财产保险业务和团体人身保险业务。个人代理人不得兼职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个人代理人不得签发保险单。
- 保险公司必须建立、完善代理人委托、登记、撤销的档案资料,并向保险监管机关备案。保险公司应对签约的保险代理人进行定期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60小时。
参考资料
保险代理人如何展业.深蓝保.2024-11-04
2024保险代理人应该如何展业,最新攻略分享.沃保网.2024-11-04
保险代理人如何展业.新一站保险网.202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