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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天

王乐天(1905年-1944年),男,小名永贞,麟游县人。曾就读于凤翔省立第二中学。192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4月成为中共麟游支部书记。参与游击队工作,负责军需和文书事务。因遭受诬陷被捕,狱中坚守立场,未泄露任何机密,最终于1944年3月22日在宝鸡西门外被杀害。

人物经历

早期生活

王乐天1905年生于陕西省麟游县河西乡上庄村的一个农民家庭。在校期间,他曾创作一首打油诗,表达了对当时社会不公现象的不满。由于家境贫困,未能完成中学学业,后受聘至麟游西巷小学担任教务员。

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王乐天在西巷小学接触到共产党员赵伯经等人,开始接受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在赵伯经的影响下,王乐天阅读了《共产主义和共产党》小册子,深受触动,决心成为一名共产党员。1927年8月,经赵伯经、刘耀庭介绍,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

中共麟游支部书记

1928年4月,王乐天被任命为中共麟游支部书记。在他的领导下,支部成员积极开展革命活动,包括在学校传播新文化运动理念,编写革命教材,以及组织学生学习革命歌曲和理论。

游击队工作

1930年代初,王乐天参与西北民军警卫团第三营的兵运工作。1931年12月,他与其他同志共同发动起义,成功夺取了部分武器装备。起义失败后,王乐天前往西安学习军事,并于1932年8月组建麟游游击队,继续从事革命活动。

抗日战争时期

1938年,王乐天从延安抗日军政大学毕业,随即担任中共麟游县委书记。他积极参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推动抗日救亡运动的发展。1940年,王乐天接任自卫队长职务,贯彻党的“隐蔽精干”方针,加强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

被捕与牺牲

1943年秋,王乐天因涉嫌“偷买军火,图谋叛国”被捕,随后被送往宝鸡监狱。在狱中,他面对酷刑毫不动摇,保护了党的机密。1944年3月22日,王乐天在宝鸡西门外被杀害。

后世纪念

王乐天牺牲后,中共关中地委书记张德生对其表示深切哀悼,并鼓励同志们继承其遗志。新中国成立后,麟游县委、县政府建立了纪念设施,以缅怀这位革命烈士的光辉事迹。

参考资料

王乐天:浩气长存 血洒关中留英名.中国军网.2024-08-20

王乐天:坚贞不屈的英革命雄.网易.2024-08-20

【宝鸡英烈】:因叛徒出卖被杀害的麟游王乐天.搜狐网.2024-08-20

河南工人日报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