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编办批复,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甘肃省乡村振兴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规格为正厅级,主要负责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具体工作,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领导和管理。
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新阶段扶贫开发和“两西”农业建设有关政策,拟订扶贫开发和“两西”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扶贫开发和“两西”建设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财政扶贫资金和“两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分配计划方案;负责对扶贫重点、重要项目的论证、审查、立项、批复;负责对各类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绩效考核。
(三)负责扶贫整村推进、片区开发、产业化扶贫发展的规划、劳动力转移培训及科技扶贫和科技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组织扶贫开发宣传工作;负责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工作。
(四)负责拟订贫困地区移民扶贫开发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异地搬迁移民安置中的有关问题。
(五)负责社会帮扶政策宣传,拟订帮扶方案及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天津市东西扶贫协作工作和中央、国家有关部委、省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及驻军等单位对口帮扶工作的联系协调,组织开展社会帮扶工作。
(六)负责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信息管理工作,开展扶贫工作和贫困人口动态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扶贫工作的重大决策提供依据。
(七)负责外资扶贫项目引进、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八)配合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对扶贫资金的以法审计、监督和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九)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及干部队伍建设。
(十)履行甘肃省干部下基层帮扶工作办公室职责。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综合处
1.负责来文来电、领导批示的分办、督办,机关发文审核,文档管理、机要、保密及印章管理工作;承担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
2.负责办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的组织协调、会议记录、纪要起草、任务分解、督办落实等工作。
3.负责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全省扶贫办主任会等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会务保障及文秘工作。
4.负责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5.负责办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和用车保障、办公用品购置、文印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
6.负责机关综合治理、安全管理、应急保障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7.承担办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办公自动化、网络安全、舆情处置、防治艾滋病、防灾减灾、禁毒、防范和处理邪教等相关工作。
8.负责办定点帮扶东乡族自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办法律顾问的聘用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扶贫志》编撰工作。
9.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处
1.负责全省脱贫攻坚重大政策和法规研究,起草脱贫攻坚综合性政策文件。
2.负责起草全省脱贫攻坚综合性汇报材料、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
3.负责研究提出推进扶贫改革创新有关建议。
4.负责收集和编报全省扶贫开发信息资料,编辑脱贫攻坚《专报》和《动态》。
5.负责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编发工作。
6.负责组织编写《扶贫开发年鉴》。
7.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动员处
1.负责拟定全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和驻村帮扶工作政策规划、年度工作要点等。
2.负责对全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和驻村帮扶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导、考核、表彰等。
3.负责省级领导、省直及中央在甘帮扶单位联系县、乡、村的协调管理及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的选派调整工作。
4.负责牵头组织填写、审核、统计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和监管评价子系统中扶贫主体相关数据。
5.负责全省脱贫攻坚志愿活动的协调、联络、对接服务工作。
6.负责全省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和数据统计分析通报等工作。
7.承担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帮扶工作专责小组日常工作。
8.负责“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的业务指导工作。
9.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档立卡处
1.指导各地制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减贫计划。
2.负责组织指导各地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退出等动态管理工作。
3.负责牵头组织填写、审核、统计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和监管评价子系统中贫困户、贫困人口和异地搬迁对象调整相关数据。
4.负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退出行业部门信息共享比对工作。
5.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考核评估处
1.负责国家对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联络协调、组织服务、工作方案的制定。
2.负责省上对市州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结果分析汇总工作。
3.负责省上对贫困县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结果分析汇总工作。
4.负责省上对省直相关行业部门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考核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结果分析汇总工作。
5.承担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领导小组和组织保障专责工作组交办的日常工作。
6.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统计处
1.负责全省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的编制、督促落实、监测管理、效益评价工作;配合省直相关部门编制行业扶贫规划。
2.负责六盘山、秦巴山、藏区三大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开发实施规划的编制、督促落实、监测管理、效益评价工作。
3.负责指导全省脱贫攻坚有关实施方案的编制、督促落实、监测管理、效益评价工作;负责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的跟踪监测和预警评估工作;负责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指导工作。
4.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省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管理)的分配方案制定、资金计划编制、监督管理、公示公告、绩效评价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填写、审核、统计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和监管评价子系统涉及项目资金相关数据。
5.配合财政部门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及监督检查工作。
6.配合省直相关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和藏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
7.负责“两西”移民后续协调服务工作。
8.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业扶贫处
1.负责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专责工作组的协调、联络及综合协调专责工作组的服务保障工作。
2.负责全省脱贫攻坚定期报告制度落实及相关进展情况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通报反馈工作。
3.负责有关行业部门脱贫攻坚政策文件的收集汇编、工作配合及意见建议的答复工作,承办年度脱贫攻坚责任书签订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协调做好重大扶贫工程和到村到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国家对我省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的组织、协调、联络工作;负责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的全省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配合省委统战部牵头组织的民主党派监督脱贫攻坚工作。
6.负责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脱贫攻坚督查的协调服务工作。
7.负责中央和省上巡视、考核、督查、暗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整改方案的制定和督促落实。
8.负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协调工作。
9.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产业开发处
1.协调落实国务院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署的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扶贫车间、构树扶贫、扶贫小额信贷、龙头企业带动、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规划制定、政策落实、系统管理和相关数据的采集录入工作。
2.负责国务院扶贫办部署的“两州一县”产业扶贫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3.负责台盟中央对全省脱贫攻坚民主监督的协调、联络、组织工作。
4.配合省直相关部门做好产业扶贫、村集体经济、农村“三变”改革、岷漳灾后易地安置区重建、扶贫龙头企业和农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脱贫等工作。
5.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帮扶处
1.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组织领导、人才支援、产业合作、劳务协作、资金支持、携手奔小康“六大任务”的协调联络、对接服务工作。
2.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进度统计和督促落实。
3.负责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协调联络、服务保障和进度统计。
4.负责全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工作。
5.负责国家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定点单位扶贫考核的配合服务工作。
6.负责牵头组织填写、审核、统计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东西协作和定点帮扶相关数据。
7.统一协调雨露计划(两后生)培训、千企帮千村等工作。
8.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调研指导处
1.负责全省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的调查研究,起草相关意见、报告、领导讲话等材料。
2.负责国家对全省脱贫攻坚调研工作的协调、联络、组织工作。
3.负责制定扶贫系统相关工作的调研指导、组织实施、情况汇总和成果应用,对扶贫开发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负责全办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配合做好“七五”普法工作。
5.负责综合部门脱贫攻坚相关工作征求意见稿的组织协调、牵头研究答复工作。
6.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脱贫管理处
1.指导各市州制定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年度计划。
2.协调组织省级行业部门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贫困县摘帽评估检查工作。
3.组织各市州开展贫困村退出验收工作。
4.负责牵头组织填写、审核、统计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和监管评价子系统中贫困县、贫困村相关数据。
5.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
1.承办办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任免、调配、监督等工作,负责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办机关机构编制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3.负责办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工作。
4.负责办机关公务员的年度考核、能力培训、基本工资、考勤管理等工作。
5.负责办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6.负责办机关及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和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7.负责牵头组织填写、审核、统计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献出生命人员管理的相关数据。
8.协助机关党委筹备办党组民主生活会。
9.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
1.负责办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发展党员、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指导检查党支部工作,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
2.负责办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3.负责办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和日常管理。
4.负责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方案制定、材料准备和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办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方案制定、材料起草和组织协调工作。
6.负责办系统及直属事业单位作风建设工作,协调组织上级党委部署开展的专题教育活动。
7.负责办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工作。
8.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督查协调处
1.协助负责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协调联络、服务保障、进度统计和国家考核的相关配合服务工作。
2.负责国务院扶贫办部署的中国社会扶贫网甘肃省推广、雨露计划(两后生)培训的组织协调及数据录入和统计分析工作。
3.配合落实国务院扶贫办部署的“万企帮万村”、军队扶贫、劳务协作、海外劳务、社会组织等社会扶贫工作。
4.完成办领导交办和统一安排社会帮扶处的其他工作。
项目一处
1.负责开展扶贫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国际组织和国家委托的有关国际扶贫培训和能力建设项目。
2.负责国务院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署的贫困村定点观测管理工作。
3.负责世界银行贷款扶贫项目和互助资金业务培训的组织保障工作。
4.负责外资中心文电收发、文档管理、印章管理、机构审验、资产管理、工会组织及后勤保障等工作;配合办机关人事处做好外资中心干部管理工作。
5.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二处
1.负责世界银行贷款扶贫项目的规划编制、中期调整、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提款报账、政策制定、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典型推广等管理工作。
2.负责全省村级互助资金的政策制定、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系统建设等工作。
3.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三处
1.负责中央支持革命老区彩票公益金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2.配合残联、妇联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3.负责深度贫困乡、贫困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编制、督促落实、跟踪监测和预警评估工作。
4.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直属单位
参考资料
综合处.甘肃省乡村振兴局.2021-11-18
政策法规处.甘肃省乡村振兴局.2021-11-18
社会动员处.甘肃省乡村振兴局.2021-11-18
建档立卡处.甘肃省乡村振兴局.2021-11-18
考核评估处.甘肃省乡村振兴局.2021-11-18
计划统计处.甘肃省乡村振兴局.2021-11-18
行业扶贫处.甘肃省乡村振兴局.2021-11-18
产业开发处.甘肃省乡村振兴局.2021-11-18
社会帮扶处.甘肃省乡村振兴局.2021-11-18
调研指导处.甘肃省乡村振兴局.2021-11-18
脱贫管理处.甘肃省乡村振兴局.2021-11-18
人事处.甘肃省乡村振兴局.2021-11-18
机关党委.甘肃省乡村振兴局.2021-11-18
督查协调处.甘肃省乡村振兴局.2021-11-18
项目一处.甘肃省乡村振兴局.2021-11-18
项目二处.甘肃省乡村振兴局.2021-11-18
项目三处.甘肃省乡村振兴局.2021-11-18
直属单位.甘肃省乡村振兴局.202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