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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郁林

李郁林,男,汉族,1965年7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员,现任儋州市白马井镇中学教师及德育室主任。因坚持诚信原则,偿还巨额债务而受到社会广泛认可,2011年9月20日在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中荣获全国诚实守信模范称号。

人物经历

教育背景

李郁林自1987年起担任教师职务,长期致力于教育教学工作。

工作经历

在白马井中学任职期间,李郁林不仅承担教学任务,还负责学校的德育管理工作。作为中层领导,他对教学辅导材料经销商保持廉洁自律的态度,拒绝收受任何不当利益。他的行为体现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教育工作者的高度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家庭生活

李郁林的家庭曾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他的妻子参与房地产投资失败,导致家庭背负近20万元的债务。面对困境,李郁林坚定地表示“妻债夫还”,并承诺将全部债务还清。尽管当时他的月薪仅有400元,且家庭成员多有需要照顾,但他依然决定通过自己的努力逐步偿还债务。他还帮助妻子找到了一份临时工作,以增加家庭收入。

社会贡献

李郁林的行为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尊重。他的故事激励了许多人,尤其是学生们,让他们了解到诚实守信的重要性。他的事迹也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

所获荣誉

李郁林因其诚信品质和对教育事业的贡献,获得了多项荣誉,包括儋州市青年骨干教师、儋州市德育工作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此外,他在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中荣获全国诚实守信模范称号,这一荣誉是对他在道德领域的卓越表现的最大肯定。

参考资料

李郁林:诚实守信让生活更美好.陶行知研究中心.2024-11-21

海南儋州教师李郁林:一位道德模范11年的坚守.南海网.2024-11-21

全国道德模范、白马井中学教师李郁林:诚信为德  身正为范.政府网.2024-11-21

河南工人日报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