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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

刘春,男,汉族河北省大名人,1969年3月生,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2002年7月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毕业)。

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党委常委。

人物履历

1987.09,新疆大学中语系维吾尔语专业学习

1991.0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办公厅翻译处科员

1992.0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办公厅政治处、人事保卫处科员

1996.0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人事处副主任科员

1998.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人事处主任科员

2001.0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人事处副处长(1999.09-2002.07,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4.0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人事处处长(其间:2006.03-2006.07,中央党校新疆班学习;2006.12-2008.12,挂职任吐鲁番市市委常委)

2012.0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副主任(其间:2014.03-2015.01,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行政管理硕士项目学习;2015.03-2016.0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批“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住巴楚县多来提巴格乡吉格代力克巴格村工作组组长、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2016.01,新疆克州党委常委

任免信息

2016年9月30日,中国共产党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刘春当选为自治州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参考资料

河南工人日报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