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玭
李,大名宗城人。性笃孝,力耕以事母。母卒,让田与其弟坚,遂庐于葬所,昼夜号泣,负土筑坟高丈余。
正文
又以二代及诸族父母葬者尽礼筑之,凡三年成六坟,皆丈余。不食肉衣帛,不预人事,遑遑然唯恐筑之不及,坟成,复留守坟三年。常令兄之子卖药以自给。年六十余,足未尝入县门。乡人目为李孝子。天禧中,知府张知白以状闻,诏赐粟帛,令府县安存之。里中有母在而析产者闻玭被旌,兄弟惭惧,复相率同居。
参考资料
宋史 卷四百五十六 列传第二百一十五 孝义 李玭传.www.sne.snnu.edu.cn.2019-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