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建华, 197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滨州市委副书记、山东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山东省国资委正厅级巡视员等职务。
个人经历
1972年12月至1975年9月,任步兵第226团政治处宣传股报道员;
1975年9月至1977年3月,任步兵第226团司令部军务股保密员;
1977年3月至1977年12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军政干校学员;
1977年12月至1979年10月,任济南军区直属第105团排长;
1979年10月至1982年11月,任平阴县文化局干部、县政府办公室干部、资料员;
1982年11月至1983年9月,任泰安地区文化局创作组干部;
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在泰山学院干部专修科中文专业学习;
1985年7月至1986年5月,任泰安市文学戏剧创作研究室副主任;
1986年5月至1990年2月,任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副主任;
1990年2月至1991年11月,任泰安市电教中心主任(副县级);
1991年11月至1993年6月,任山东省党员电教中心副处级干部;
1993年6月至1996年10月,任山东省党员电教中心副主任;
1996年10月至2000年8月,任山东省党员电教中心主任、省委组织部党员电教处处长;
2000年8月至2000年11月,任中共滨州地委委员、组织部长;(副厅级)
2000年11月至2002年1月,任中共滨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2年1月至2002年12月,任中共滨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兼老年大学校长;
2002年12月至2003年4月,任中共滨州市委常委兼老年大学校长;
2003年4月至5月,任中共滨州市委副书记兼老年大学校长;
2003年5月至2006年12月,任中共滨州市委副书记;
2006年12月至2010年7月,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山东省监察厅驻省国资委监察专员;
2010年7月至2012年5月,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巡视员。(正厅级)
2012年5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裴建华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巡视员职务。
参考资料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免去裴建华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2012-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