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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府司录司

宋代官署名称,负责处理开封地区的官员刑事案件

历史背景

开封府司录司是北宋时期的一个重要机构,其职责包括审理和判决开封及其周边地区的刑事诉讼案件。由于东京汴梁作为首都所在地,其司法管辖范围不仅限于本地居民,还包括了众多朝廷官员。因此,开封府司录司的工作内容涵盖了对各级官员的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和审判。为了确保司法公正,开封府设立了五个牢狱,用于暂时拘禁嫌疑人和证人,而这些牢狱均由司录司直接监管。

参考资料

河南工人日报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