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则福(1930.6—2018.10.31),男,山东福山人,194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副主任。
2018年10月31日,因病医治无效,在上海华东医院逝世,享年88岁。
人物生平
1946年6月—1953年7月,任解放军13纵队炮兵营副指导员、炮兵团青年股干事、炮兵学校学员;1953年7月—1956年4月,任华东纺织管理局监察室监察员;1956年4月—1960年4月,任上棉七厂党委副书记;1960年4月—1964年9月,任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党校教务主任;1964年9月—1966年5月,任上海市宜昌中学党支部书记;1966年5月—1980年9月,任上海市曹杨第二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1980年9月—1984年3月,任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宣传部副部长;1984年3月—1986年1月,任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副主任;1986年1月—1993年7月,离职休养。
林则福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无私奉献、一心为民,是党的好党员、人民的好干部。林则福早年投身革命,在解放战争中英勇作战,多次立功,为祖国的解放事业作出贡献。到地方工作后,在教育工作岗位期间,拥护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落实党对知识分子政策,带领上海市曹杨第二中学在1979年获评市级重点高中,为学校的发展奠定基础;在区委宣传部工作期间,开展《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宣传,全面部署学习,组织编写宣传材料,带头下基层宣讲,社会反应效果较好;在担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副主任时,分管政法工作,钻研法律,宣传法制,批阅群众和代表关于政法方面的信访件,依法办事,为群众解决一批忧难问题。离休后,仍然关注国家大事,关心支持普陀区经济社会发展,连续担任多届区党员代表大会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反映人民群众呼声,履行监督职能。担任普陀区委离休干部党支部副书记、书记,组织老干部开展各项学习文化活动;担任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投入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组织、队伍、载体和机制建设。2015年,被评为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1995年,被普陀区纠风办聘为区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参加社会行风评议,并担任评议小组长、大组长,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政务公开查评和政风行风测评工作。林则福还坚持与青浦监狱普陀籍在押犯开展结对帮教工作,以探望、书信、帮助解决具体困难等多种形式,在思想上、生活上、感情上帮助失足人员。经过帮教工作,6人多次获得减刑,并获提前释放。
2018年10月31日因病逝世,享年88岁。
参考资料
【林则福】.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2022-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