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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停战谈判

1951年7月10日,朝鲜停战谈判在开城举行。是中美双方交战9个月后进行战略调整的结果。到1953年7月27日板门店签订朝鲜停战协议,12小时后生效,朝鲜战争一直在谈谈打打中进行。“战争是流血的政治,政治是不流血的战争”,得到了充分体现。毛泽东在直接领导和指挥抗美援朝战争的同时,也直接领导和指挥了朝鲜停战谈判。

谈判地点

朝鲜停战谈判非常特殊,既不是战胜国强迫战败国接受投降条件的谈判,也不是战胜国之间瓜分战果大打出手后的谈判,而是一个头号帝国主义国家妄图称霸世界,遭到年轻的社会主义国家反抗之后,不得不罢手的谈判。

1951年7月10日,朝鲜停战谈判在开城举行。这是中美双方交战9个月后进行战略调整的结果。此后,到1953年7月23日,谈判移至军事分界线的板门店,当时板门店没有建筑物,仅以临时搭起的军用帐篷作为谈判会场。1953年7月27日,《朝鲜停战协定》在板门店签字,12小时后生效,朝鲜战争一直在谈谈打打中进行。

谈判始末

抗美援朝战争中,朝鲜人民军中国人民志愿军为一方,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为另一方,为停止作战双方的敌对行动和一切武装冲突、结束朝鲜战争而举行的谈判。1951年7月10日开始,1953年7月27日结束。

1950年6月25日,朝鲜内战爆发。美国立即派兵侵略朝鲜,并令美国海军第七舰队侵入台湾海峡,侵占中国领土台湾,接着又操纵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组成“联合国军”,扩大朝鲜战争,进而越过“三八线”,直逼朝中边境。中国人民为抗美援朝战争、保家卫国,组成志愿军,于1950年10月入朝,与朝鲜人民军并肩作战,至1951年6月初,把“联合国军”从鸭绿江边赶回“三八线”附近。美国和南朝鲜(韩国)在军事上遭重创,武力取胜无望的情况下,被迫表示愿进行停战谈判。鉴于美国有进行停战谈判的意向,6月23日,苏联联合国代表R.A.马立克正式建议朝鲜交战双方谈判停火与休战,把军队撤离“三八线”作为解决朝鲜武装冲突的第一步。25日,中国《人民日报》发表社论,表示中国人民完全支持马立克的建议,并愿为其实现而努力。30日,“联合国军”总司令M.B.马修·李奇微 声明愿意举行谈判,并建议在元山港的丹麦伤兵船上举行。7月1日,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金日成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彭德怀 复电,建议以开城为谈判地点。7月8日,双方联络官商定了谈判日期和双方代表团各由5名代表组成。朝中方面组成的代表团,由朝鲜人民军南日 大将为首席代表,中国人民志愿军的代表为邓华 将军(1951年10月23日和1953年4月26日,由边章五将军和丁国钰将军相继接替)和解方将军(1953年4月26日由柴成文将军接替),朝鲜人民军的代表为李相朝将军和张平山将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副部长、中央军事委员会情报部部长李克农 受命率领的谈判工作组,协助谈判工作。“联合国军”代表团由美国海军中将T.乔埃为首席代表(1952年5月,由美国陆军少将海立胜即W.哈里逊接替)。1951年7月10日,朝鲜停战谈判在开城来凤庄正式开始(10月25日起改在板门店)。

会议召开

1951年7月10日,朝鲜停战谈判首次会议在开城举行。

1951年6月23日,苏联联合国代表马立克提出关于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建议。1951年6月30日,"联合国军"总司令李奇徵发表声明,表示愿意接受马立克的建议,准备举行停战谈判。

1951年6月25日的《人民日报》就在其社论中郑重宣布:“中国人民完全支持马立克的建议,并愿为其实现而努力。”

1951年6月25日,哈里·S·杜鲁门发表政策演说,表示:“愿意参与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

1951年6月29日,马修·李奇微奉杜鲁门之命,于东京时间上午八时经广播电台向我方正式提出举行停战谈判,并提议此会议在元山一只丹麦伤兵船上举行。

1951年7月8日,筹备朝鲜停战会议的联络官会议在开城举行。以肯耐上校为首的李奇微将军联络官3人,翻译2人,乘直升飞机,于8日上午8时22分在开城西北指定地点降落后,被引入开城近郊的会场,与金日成、彭德怀的联络官张春山上校、柴成文中校、金一波中校举行会议。会上对停战会议的筹备事宜,进行了具体协商。

1951年7月1日,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金日成和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彭德怀联合发表声明,赞成与李奇徵进行停战谈判。1951年7月8日,在开城举行了双方职络官会议。

谈判安排

1951年7月8日,开城,联络官会议结束后。

1951年7月10日,朝鲜停战谈判首次会议在开城来凤庄举行。

1951年7月10日双方代表团在开城来凤庄开始举行停战谈判。

1951年7月10日,开城,谈判地点。

1951年7月10日,前往谈判会场的朝中方谈判代表团成员。

1951年7月10日,前往来凤庄谈判会场的“联合国军”谈判代表团。

1951年7月10日,“联合国军”谈判首席代表乔埃到达会场。

1951年7月10日,停战谈判伊始,中朝方首席代表提出的关于停战谈判的三项建议。

谈判议程

首先就议程问题进行讨论朝中方面提出包括以“三八线”为军事分界线和撤出一切外国军队问题在内的议程草案。美方拒绝将“从朝鲜撤出一切外国军队”列入议程,提出讨论范围仅限于朝鲜境内的军事问题。朝中方面在驳斥美方无理要求的同时,为推动谈判顺利进行,采取灵活态度,双方遂于1951年7月26日确定了谈判议程:①通过议程;②确定军事分界线,以建立非军事区;③实现停火与休战的具体安排;④关于战俘的安排;⑤向双方有关各国政府建议事项。

1951年7月26日~11月27日讨论第二项议程朝中方面重申以“三八线”为军事分界线的方案。美方却以海、空军优势要在地面上得到“补偿”为借口,要求中朝人民军队自当时战线后撤38~68公里作为停战的军事分界线,企图不战而取得朝中方面控制的1.2万平方公里土地。这一要求遭到驳斥后,美国军队竟然轰炸朝中代表团住所,使谈判中断63天,并连续发动“夏季攻势”和“秋季攻势”,企图从战场上得到在谈判桌上得不到的东西。朝中方面采取以打促谈的方针,粉碎了美军的两次攻势,毙伤俘敌15万余人,迫使美方回到谈判桌上来。1951年10月25日,停战谈判在板门店恢复。朝中方面为打开谈判僵局,先后提出根据实际接触线全面调整、就地停战把实际接触线稍加调整作为军事分界线等新方案。美方则要求朝中方面退出包括开城在内的1500平方公里土地。经过多次说理斗争,在朝中方案的基础上,双方于1951年11月27日达成协议:①以实际接触线为军事分界线,双方各由实际接触线后退2公里,以建立非军事区。②如停战协定在本协议批准30天内签字,所确定的军事分界线和非军事区不再予以变更。③如30天内停战协定尚未签字,则按将来实际接触线修正军事分界线和非军事区。根据第三项规定,后在1953年6月17日和7月24日,对军事分界线作了两次校正,最终确定的军事分界线比首次协议时南移332.6平方公里。军事分界线全长241公里,共有1291个黄色界标。界标向着朝鲜一面的用朝文和中文书写;向着韩国方向的一面用英文和韩文书写。

参考资料

河南工人日报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