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集体企业是由乡村农民集资创办的企业。
主要形式
乡村集体企业按其产权归属不同可分为“社区所有制”企业、“社团所有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等主要形式。如:
集体企业采取了个人承包、租赁经营;
以乡或村的名义投资兴办新的企业;
以乡或村的名义将原集体企业改制为与个体或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联合投资的股份制企业;
乡民或村民联合投资将原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经济或其它形式的合作制经济;
村委会将已承包的土地在农民自愿并得到上级部门的批准的前提下,将土地使用权收回,并对全村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发展村集体非农产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