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郡是中国古代的一个行政区划单位,最早在北魏时期设立,其治所位于现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州区。隋朝时期对该郡进行了重新设立,并在唐朝时期发生了重要的行政变动。
伊吾郡最初由北魏于太和十二年(488年)设立。隋朝在大业六年(610年)对伊吾郡进行了重新设立。
唐朝贞观四年(630年),伊吾城主将其辖下的七城归附唐朝,李世民随后将伊吾郡的地区设立为西伊州。
在隋唐时期,伊吾郡的行政区划经历了变更。隋朝时期重新设立了伊吾郡,而唐朝则在接受了伊吾城主的归附后,将其升格为西伊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