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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郡

东安郡是三国时期孙吴政权设置的一个郡。根据史料记载,东安郡成立于三国吴黄武五年(226年),由丹阳市会稽郡、吴三郡的部分地区分割而成,隶属于扬州市。东安郡的成立目的是为了应对当时的山民叛乱问题。黄武七年(228年),东安郡被废除,其辖区重新划归原三郡。东安郡的治所位于今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其辖区大致相当于今天的浙江省西北部山区。全琮是东安郡唯一的太守,他在黄武五年(226年)被任命,直至黄武七年(228年)郡废止时结束任职。

行政区划

东安郡的辖域包括了当时吴郡的富春、建德市桐庐县新昌县、新城、钱唐、临水七县,丹阳郡的于潜一县,会稽郡新安、太末两县。这些地区主要位于新安江流域一带。

历史影响

东安郡虽然存在时间较短,但在当时具有一定的军事意义。唐朝时期,杜稜在东安地区筑城,城墙和城河的遗址至今在新登镇仍有所保留。杜稜在干符二年(875年)任东安都将,大顺二年(891年)应钱镠之命筑造东安城以防御外侵。这段历史在当地留下了深刻的印记,使得“东安”成为新登人的一种自豪标识,直至民国时期,许多人仍然喜欢将自己的祖籍称为东安。

参考资料

河南工人日报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