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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侵犯财产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关系。犯罪对象是各种公私财物,但是破坏某些特定的财物,刑法中另有规定的,不构成本罪。(2)在客观上表现为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毁灭是指毁灭财物的存在,使之全部丧失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受到破坏,但不完全丧失其使用价值。(3)主观主面是故意,并且具有毁坏公私财物的目的。

基本介绍

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本法分则第2章有关罪名论处。

参考资料

两方面区分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11-21

【老徐说法】故意毁坏财物罪.澎湃新闻.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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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人日报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