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泽祥,男,山东临朐人,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理学,主要学术兼职为山东省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
个人简介
教育背景:山东大学法学学士(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法学博士(法学理论专业)。
主要成果
科研项目
1.夏泽祥独立完成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保留权利条款’的实施方式对我国的启示”(12YJA820084)的研究工作。
2.夏泽祥独立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宪法‘人权条款’的效力机制研究”。
参考资料:
发表的主要论文
1.《我国宪法人权条款之实施》,《法学》(CSSCI)2010年第12期(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宪法学、行政法学》2011年第5期全文转载),独立。
2.《中国语境下的法律信仰:涵义、对象、载体与表征》,《法律科学》(CSSCI)2008年第3期,独立。
3.《何为宪法解释》,《山东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宪法学、行政法学》2005年第9期全文转载),第一作者。
4.《宪法解释:一种拯救中国宪法权威的方法》,《法学论坛》(CSSCI)2006年第1期,独立。
5.《未列举权利的认定方法与判断标准》,《山东社会科学》(CSSCI)2010年第7期,独立。
6.《我国宪法学基本范畴的历史类型》,《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独立。
7.《“深圳妓女示众事件”的宪法学分析》,《山东社会科学》2007年第11期,独立。
8.《作为治国方略的法治》,《学海》(CSSCI)2006年第2期,第一作者。
荣誉
在教学方面,夏泽祥曾获得校级奖励和表彰:“优秀教学奖”7次,研究生优秀教学奖1次,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提名奖1次,“大学生良师益友”1次,“师德先进个人”2次,优秀本科生导师1次,“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获得省级表彰是,指导省级优秀学士论文3篇。
参考资料
夏泽祥个人简介.山东师范大学.2024-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