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是主管全市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及住房制度改革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有关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法规草案和政策建议,负责房地产行业相关的行政执法(除行政处罚)工作。

(二)拟订全市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前置条件的出具工作。

(三)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和后期管理等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四)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经纪、价格评估、住房置业担保、商品房预(销)售等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案审查报批、经纪机构备案和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与成交价格申报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房屋楼盘表管理工作;负责房屋面积测绘学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交易和产权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拟订住房制度改革遗留问题的处理办法;定期公布自管公房和直管公房租金的指导价格;负责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负责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

(七)拟订全市房屋租赁市场发展规划,拟订全市租赁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房屋租赁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租赁企业备案和信用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项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及动态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住宅产业化工作。

(九)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物业服务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

(十)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安全管理;指导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安全普查工作;负责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房屋防汛工作;负责全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房地产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编制全市房地产业科技进步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房地产行业信息化建设和综合统计工作。

(十二)指导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房地产业发展处

负责拟订房地产业相关政策及风险评估工作;拟订全市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前置条件的出具工作;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会同房地产产权交易、市场、租赁、开发、住房保障等部门对房地产领域运行数据进行分析、研判、预警预报;编制房地产市场监测报告,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提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全市房屋基础数据调查汇总工作,并适时对数据进行更新完善。

住房保障处

参与城中村改造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拟订住房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住房保障发展方向,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负责组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审查,监督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和后期管理等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和供应对象的资格准入和退出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供应分配核准备案和保障性住房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各县(市、区)住房保障工作。

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处

拟订全市房屋租赁市场发展规划,拟订全市租赁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房屋租赁行业管理和租赁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负责落实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制度;负责全市房屋租赁企业备案和信用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工作;负责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工作。

计划财务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负责项目资金的筹措、申报、支付工作;负责全局财务收支计划、会计核算、年度预决算、审计监督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除固定资产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公积金、税收业务办理工作;负责项目申报工作。

科技信息和大厅管理处

编制全市房地产业科技进步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等方面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房地产行业信息化建设和综合统计工作,制定局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负责局系统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促检查;负责制定办事大厅管理办法、建设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局办事大厅和进驻单位的管理工作。

人事处

负责全局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分工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监督和考核奖励等工作;指导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系统的涉外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处

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负责房地产经纪、价格评估的行业管理和经纪、价格评估市场行为监督管理;指导房地产经纪、价格评估、住房置业担保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案审查报批和经纪机构备案工作;负责房地产经纪和价格评估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全局的政务工作;负责全局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指导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全局文电、会议组织、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文印、督办查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后勤服务等工作;制定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法规处

负责推进局依法行政工作;拟订房地产立法规划和计划,组织拟订地方性法规、政策;负责规范性文件、机关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核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局房地产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房地产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及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工作;负责房地产行政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房地产管理方面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管理工作。

产权交易管理处(住房改革发展处)

负责全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与成交价格申报审核制度,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制度;负责全市房屋楼盘表管理工作;负责房屋面积测绘学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交易和产权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改制房屋权属变更的审核工作;负责直管公房产权、经营和出售管理;负责处理房屋产权纠纷疑难问题和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拟订住房制度改革遗留问题的处理办法;负责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职工利用自有生活用地集资建房的审查报批工作;定期公布自管公房和直管公房租金的指导价格;负责全市公有住房出售和售房款使用审批工作;负责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负责房改档案整理、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产权交易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房地产开发管理处

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三级以下(含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制度;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商品住宅销售中《住宅质量保证书》与《住宅使用说明书》的使用和规范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住宅产业化相关政策、指标和规划;负责住宅产业化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和经验推广;指导各县(市、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处

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拟订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指导标准,协同做好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物业服务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体系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物业管理行业培训;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物业承接查验;负责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监督协调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行业组织;负责建设全市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业主决策信息平台;指导各县(市、区)物业管理工作。

房屋安全管理处

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房屋安全普查工作,加强房屋安全动态管理;建立房屋安全应急机制,指导危险房屋排险解危工作;指导全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房屋防汛工作;指导直管公房的修缮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行政审批办公室

拟订局系统行政审批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和现房备案,核发预(销)售许可证、现房备案证;负责三级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和暂定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发;负责对局属事业单位政务服务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宣传与政策研究处

负责宣传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统战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舆情处置工作;负责房地产政策研究工作,做好房地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管理工作。

信访处

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接收交办、转办的群众政策咨询、投诉、建议和信访事项;负责协调处理、督查有关信访事项;负责管理各县(市、区)房地产信访处理意见的复查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牵头处理重要、突发的信访事件。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群团、纪检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局属单位

郑州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郑州市房屋安全中心)

(一)承担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和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培训。

(二)承担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及运行的政策指导工作。

(三)承担智慧物业、物业企业信用平台和房屋安全平台的建设工作。

(四)承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核算、退还等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全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全市城市房屋防灾减灾和居民小区地下空间防汛的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全市物业管理、维修资金管理和房屋安全方面的信访、投诉办理的辅助性工作。

(八)指导各区县(市)做好物业管理、维修资金管理和房屋安全业务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租赁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租赁的政策法规及发展规划。

(二)承担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人才住房和市场化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房源筹集、申请审核、供应分配、补贴发放、运营管理、租金指导价制订等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市内五区、高新区、经开区和郑东新区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的上市交易审核及政府收益征收的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全市房屋租赁土地收益金收缴标准拟定和征收的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房屋租赁企业和租赁登记备案、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租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住房保障和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系统建设与维护等工作;负责档案归集、数据整理、信息发布与查询工作。

(七)参与城市棚户区(含城中村)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

(八)承担住房保障配套资金和租赁市场专项资金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九)承担对各区县(市)、开发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租赁工作的业务指导。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郑州市房屋交易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房地产宏观调控、房屋交易、房地产市场管理和房地产档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房地产市场调控、市场管理、房地产领域风险防控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市内五区购房资格审核、房屋核验和房屋交易工作。

(四)协助做好房屋面积测绘学管理和房屋楼盘表建设管理工作。

(五)负责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与成交价格申报审核、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事务性工作。

(六)协助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

(七)承担政策性房屋出售事务性工作。

(八)协助做好房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信用管理、业务指导工作。

(九)负责房屋交易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维护工作;承担房产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编研、开发利用和查询服务。

(十)承担房屋交易政务服务工作。

(十一)协助征缴房地产契税。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东新区服务中心

负责郑东新区范围内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完成市住房保障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郑州市房地产发展研究中心

负责全市房地产业发展研究工作;配合拟定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住房建设规划;负责房地产市场数据归集整理、监测分析、预警预报及房地产市场信息产品开发和创新应用等工作;负责房地产信息化相关建设和综合统计分析的事务性工作;完成市住房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现任领导

注:更新截止2024年2月

工作指南

办公地址

郑东新区商务东四街与商务外环路联合置业大厦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参考资料

廉政时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走进直播间特别节目.郑州市人民政府.2024-02-21

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赵凯.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介绍.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房地产业发展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住房保障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计划财务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科技信息和大厅管理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人事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办公室.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法规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产权交易管理处(住房改革发展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房地产开发管理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物业管理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房屋安全管理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行政审批办公室.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宣传与政策研究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信访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机关党委.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郑州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郑州市房屋安全中心)(局属单位).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租赁中心(局属单位).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郑州市房屋交易中心(局属单位).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东新区服务中心(局属单位).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郑州市房地产发展研究中心(局属单位).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杨智威.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苗吉寅.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季朝.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陈黎平.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尹兴利.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毛新辉.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赵鲜玲.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李家璋.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02-21

河南工人日报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