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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元

曹元(1449~1521),字以贞,明大宁前卫人。成化十一年(1475)进士,授工部主事,历官右副都御史兵部侍郎、尚书。

初任工部主事、浙江省左参政,弘治十八年任山东省布政使、升右副都御史巡抚正德二年改抚甘肃省陕西省,正德三年任兵部尚书加太子少保,后任吏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辅佐武宗皇帝治吏、变法,正德五年八月请辞官职,诏许致仕,曹元是著名权宦刘瑾的同党,刘瑾事败,罢黜为民,持敕以曹兴西安知府衔迁莘县通津街隐居。元公配孙氏,继配礼部尚书太子太保周经进士之女。元公逝嘉靖中,葬于雁塔区西北十里处,今莘县曹楼。元公子三:智、逊、凯(钦赐寿官)。孙四:周(敕封南京兵部武选司主事)、郎、灼、用。曾孙五:一体、一贯、一言、一齐、一门。一贯公嘉靖十四年进士,任奉训直大夫兵部员外郎、兵部侍郎,莘县通津街立状坊。自七世起有族人迁居前莘县高庙、马村、辛庄、曹庄镇、黄楼店曹庄、小刘庄、刘马庄、冠县曹里村等,至今已遍布海内外。

人物履历

成化十一年进士。授工部主事。

正德二年累迁右副都御史巡抚甘肃省

分守中官张昭奉命捕虎豹,元以军士出境搜捕,恐启边衅,上疏请止,不从。改抚陕西省

逾年,召为兵部右侍郎,转左,寻代宇为尚书(正二品)兼督团营,加太子少保(正二品)。

将校迁除,皆惟瑾命。元所入亦不。

五年拜吏部尚书(正二品)兼文渊阁大学士

元与刘瑾有连,自瑾侍东宫,即与相结。

瑾败,元即日上疏请罪,词极哀。

诏许致仕,言官交劾,黜为民。

当刘瑾时,廷臣党附者甚众。

瑾诛,言官交劾。

刘瑾阉党

当刘瑾时,廷臣党附者甚众。

瑾诛,言官交劾。

内阁焦芳刘宇、曹元。

尚书则吏部张彩、户部刘玑、兵部王敞、刑部刘璟、工部毕亨、南京户部张澯礼部朱恩、刑部刘缨、工部李善。

侍郎则吏部柴升、李瀚,户部韩福,礼部李逊学,兵部陆完陈震,刑部张子麟,工部崔岩、夏昂、胡谅,南京礼部常麟、工部张志淳

都察院则副都御史杨纶、佥都御史萧选。

巡抚则顺天刘聪、应天魏讷、宣府杨武保定市徐以贞、大同市张、淮扬屈直、两广林廷选两江总督王彦奇。

总督文贵、马炳然

大理寺则卿张纶,少卿董恬,丞蔡中孚、张桧。

通政司则通政吴釴王云凤,参议张龙

太常则少卿杨廷仪、刘介。

尚宝卿则吴世忠,丞屈。

府尹陈良器,府丞则石禄。

翰林则侍读焦黄中,修撰康海编修刘仁,检讨段炅

吏部郎则王九思、王纳诲。

给事中则李宪段豸

御史则薛凤鸣、朱衮、秦昂、宇文钟、崔哲、李纪、周琳。

其他郎署监司又十余人。

人物评价

曹元虽官职很高,但历史上并无政绩可圈可点,尤其是投靠阉党刘瑾,本身虽无大恶,但属于重大路线错误。历史上对其评价不好。《明史》称曹元“柔滑稽,不修士行”,说明此人处世圆滑,品行低劣,故正史、野史对其少有记载。

参考资料

《明史》.识典古籍.2024-08-08

明代兵部尚书大学士曹元小传_含山县人民政府.含山县人民政府.2021-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