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元
曹元(1449~1521),字以贞,明大宁前卫人。成化十一年(1475)进士,授工部主事,历官右副都御史,兵部侍郎、尚书。
初任工部主事、浙江省左参政,弘治十八年任山东省布政使、升右副都御史巡抚,正德二年改抚甘肃省、陕西省,正德三年任兵部尚书加太子少保,后任吏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辅佐武宗皇帝治吏、变法,正德五年八月请辞官职,诏许致仕,曹元是著名权宦刘瑾的同党,刘瑾事败,罢黜为民,持敕以曹兴西安知府衔迁莘县通津街隐居。元公配孙氏,继配礼部尚书太子太保周经进士之女。元公逝嘉靖中,葬于雁塔区西北十里处,今莘县曹楼。元公子三:智、逊、凯(钦赐寿官)。孙四:周(敕封南京兵部武选司主事)、郎、灼、用。曾孙五:一体、一贯、一言、一齐、一门。一贯公嘉靖十四年进士,任奉训直大夫兵部员外郎、兵部侍郎,莘县通津街立状坊。自七世起有族人迁居前莘县高庙、马村、辛庄、曹庄镇、黄楼店曹庄、小刘庄、刘马庄、冠县曹里村等,至今已遍布海内外。
人物履历
举成化十一年进士。授工部主事。
分守中官张昭奉命捕虎豹,元以军士出境搜捕,恐启边衅,上疏请止,不从。改抚陕西省。
逾年,召为兵部右侍郎,转左,寻代宇为尚书(正二品)兼督团营,加太子少保(正二品)。
将校迁除,皆惟瑾命。元所入亦不。
五年拜吏部尚书(正二品)兼文渊阁大学士。
瑾败,元即日上疏请罪,词极哀。
诏许致仕,言官交劾,黜为民。
当刘瑾时,廷臣党附者甚众。
瑾诛,言官交劾。
刘瑾阉党
当刘瑾时,廷臣党附者甚众。
瑾诛,言官交劾。
尚书则吏部张彩、户部刘玑、兵部王敞、刑部刘璟、工部毕亨、南京户部张澯、礼部朱恩、刑部刘缨、工部李善。
侍郎则吏部柴升、李瀚,户部韩福,礼部李逊学,兵部陆完、陈震,刑部张子麟,工部崔岩、夏昂、胡谅,南京礼部常麟、工部张志淳。
巡抚则顺天刘聪、应天魏讷、宣府杨武、保定市徐以贞、大同市张、淮扬屈直、两广林廷选,两江总督王彦奇。
大理寺则卿张纶,少卿董恬,丞蔡中孚、张桧。
尚宝卿则吴世忠,丞屈。
吏部郎则王九思、王纳诲。
御史则薛凤鸣、朱衮、秦昂、宇文钟、崔哲、李纪、周琳。
其他郎署监司又十余人。
人物评价
曹元虽官职很高,但历史上并无政绩可圈可点,尤其是投靠阉党刘瑾,本身虽无大恶,但属于重大路线错误。历史上对其评价不好。《明史》称曹元“柔滑稽,不修士行”,说明此人处世圆滑,品行低劣,故正史、野史对其少有记载。
参考资料
《明史》.识典古籍.2024-08-08
明代兵部尚书大学士曹元小传_含山县人民政府.含山县人民政府.2021-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