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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允元

周允元(636年-695年),字汝良,汝南郡安城县(今河南省汝南县)人,南梁义、衡二州刺史、袭蓬陵侯周表之后,周基之子。弱冠之年即中进士,累迁御史中丞。唐朝武周时期宰相。得到皇太后武则天提拔,授检校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成为实质宰相。联合司刑少卿皇甫文备上疏弹劾五位宰相豆卢钦望韦巨源杜景俭苏味道陆元方附会于权相李昭德,未能匡正朝政得失,导致五位宰相都被贬为刺史证圣元年,去世,追赠贝州刺史。武则天亲作七言诗哀悼,时人以为荣耀。

周允元生年不详,是豫州安城人,祖上为南梁义、衡二州刺史、袭蓬陵侯周表,父周基。他在弱冠之年即通过殿试中进士延载(694年)初,他转任左肃政御史中丞,十月在右肃政台御史中丞任上被武则天除检校凤阁侍郎,授同凤阁鸾台平章事,为实质宰相。证圣元年(695年)正月,周允元和酷吏司刑少卿皇甫文备上疏弹劾五位宰相豆卢钦望韦巨源杜景俭苏味道陆元方附会于694年后期被武则天流放的权相李昭德且未能匡正,五位宰相都被贬为刺史

一次,武则天与宰相们饮宴,要他们引用书中的善言。周允元说:“耻于君主不如尧、舜。”武则天之侄武三思想借此斥责他,但武则天却说:“周允元的这句话足以为戒,怎么能怪罪他呢?”

证圣元年,周允元卒,追赠贝州刺史。武则天亲自作七言诗一首以示哀悼,并亲自书写,时人以为荣。

人物生平

周允元(636-695),字汝良,豫州安城人,为南梁时梁义、衡二州刺史,袭蓬陵侯周表之后,周基之子。周允元于弱冠之年即中进士延载元年(694年),累官至右肃政御史中丞,后拜检校凤阁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一次武后宴请朝中宰相,要求宰相们向其进善言。周允元说:“耻于君主不如尧、舜。”武三思闻听此言后,便上疏奏劾周允元贬斥朝廷,应予问罪。武则天虽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但其为政之卓识却并不亚于历史上一些杰出的帝王。她不但没有责怪周允元,反而说:“周允元此语足以为戒,怎么能怪罪他呢?”周允元卒于武则天证圣元年(695年)。

人物纪念

死后被追赠为贝州刺史。武则天还亲自作七言诗一首以示哀悼,可见她对周允元是非常赏识的。

人物评价

旧唐书》:周允元等,或有片言,非无小善,登于大用,可谓具臣。

参考资料

卷九十 列传第四十_旧唐书(後晋)刘昫等_国学导航.国学导航.2021-09-21

河南工人日报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