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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维翰

洪维翰(17世纪—17世纪)是明朝南明时期的政治人物,江西省举人万历巳未(1619)年视事。他曾任行人、督饷浙江省,并历任浙江司主事、验封员外郎、浙江司郎中。在福京亡后,他隐居于举山。钱海岳在《南明史·卷四十三·列传第十九》中有记载。

人物经历

天启元年(1621),四川蔺贼奢崇明倡乱,贼部陷桐梓县。贼索印及银,为洪死拒,骂声不绝,于城北虎峰山自,题绝命诗云:“憾乏张巡相拒力,愿为厉鬼杀崇明区。”

参考资料

河南工人日报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