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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晋江专区公署司法科,成立于1949年9月13日。1953年1月20日,福建省人民法院晋江分院成立,承续司法科的审判职能。1955年2月,福建省人民法院晋江分院更名为晋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86年1月因地改市行政体制调整,又更名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主要职责

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机构设置

泉州中院辖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等11个基层法院,并设有42个基层人民法庭。

参考资料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07-10

2023年度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福建省财政厅.2023-07-10

河南工人日报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