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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朴

高朴(?—1778年)满洲镶黄旗人,清朝中期大臣、贪官、外戚,大学士高斌之孙、两淮盐运使高恒之子。

高朴初任武备员外郎、后升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不久任兵部右侍郎。乾隆四十三年赴叶尔羌汗国办事,暗中指使当地平民开采玉石,索要金宝,不久被乌什办事大臣永贵告到乾隆御前。爱新觉罗·弘历下诏将高朴逮捕诛杀。

人物生平

初授武备院员外郎。累迁给事中,巡山东漕政。三十七年,超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值月食,救护未至,上谕谓:“高朴年少奋勉,是以加恩擢用,非他人比。乃在朕前有意见长,退后辄图安逸,岂足副朕造就裁成之意?”吏议夺职,命宽之。迁兵部右侍郎。上录诸直省道府姓名,密记治行优绌,谓之道府记载,太监高云从偶泄於外廷。左都御史观保,侍郎蒋赐棨吴坛倪承宽尝因侍班私论其事,高朴闻,具疏劾,上怒,下刑部治。寻命诛云从,贷观保等,不竟其事。诏谓:“云从以贱役无忌惮,岂可不亟为整饬以肃纪纲?但不屑因此兴大狱,故不复穷治。诸大臣岂无见闻,独高朴为之陈奏,内省应自惭。若因此图倾高朴,则是自取其死。高朴若沾沾自喜,不知谨,转致妄为,则高攀龙即其前车,朕亦不能曲贷也。”

四十一年,命往叶尔羌汗国办事。距叶尔羌四百馀里,有密尔岱山,产玉,旧封禁。高朴疏请开采,岁一次。四十三年,阿奇木伯克色提巴勒底诉高朴役回族三千采玉,婪索金宝,并盗鬻官玉。乌什办事大臣永贵以闻,上命夺官严鞫,籍其家,得寄还金玉;永贵又言叶尔羌存银一万六千馀、金五百馀。高朴坐诛。

方上诛高恒大学士富察·傅恒从容言乞推慧贤皇贵妃恩贷其死,上曰:“如皇后兄弟犯法,当奈何?”傅恒战栗不敢言。至是,谕曰:“高朴贪婪无忌,罔顾法纪,较其父高恒尤甚,不能念为慧贤皇贵妃侄而稍矜宥也。”

崛起原因

高家在乾隆朝的崛起,高家出了一位甚得爱新觉罗·弘历宠爱的慧贤皇贵妃有极大关系。慧贤皇贵妃终身未生育子女,但在乾隆后宫里她生前的地位仅次于孝贤纯皇后。她是乾隆朝第一位获封贵妃、皇贵妃的女子,也是乾隆朝唯一的一位初封贵妃。

清世宗雍正帝驾崩于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三,两日后的八月二十五日(1735年),清高宗乾隆帝诏令慧贤皇贵妃母家由内务府包衣抬旗,入满洲镶黄旗;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三正式即皇帝位,九月二十四日诏封高氏贵妃,乾隆二年正式行册封礼。十年正月二十三日晋皇贵妃,两日后逝,谥曰慧贤皇贵妃,年30多岁。十七年葬入清东凌之清裕陵原姓高氏,嘉庆二十二年奉旨,母家改姓高佳氏。

家庭成员

祖辈

祖父,高斌,曾任河道总督大学士、内政大臣。乾隆二十年三月卒于治河工地,年73岁。二十二年爱新觉罗·弘历下令入祀贤良祠,赐谥文定。

祖母

一,陈氏,高斌结发妻,佐领阿麟之女,20岁卒,封一品夫人;

二,祁氏,高斌继妻,司库祁士杰之女,21岁卒,诰封一品夫人;

三,马氏,高斌第三任妻,骁骑校马维藩之长女,高恒生母。68岁卒,诰封一品夫人。

父母

父亲:高恒,高斌独子。字费新我。乾隆初以荫生授户部主事,二十二年授两淮盐政,盐政与河督、织造、税务等职务,其职务在清代皆最为肥差。乾隆三十三年(1768),高恒因贪赃论斩,是乾隆朝一起著名大案。

母亲:那拉氏,光禄寺卿德尔弼的长女。

姑母

根据雍正十二年四月初八高斌上的谢恩折“奴才谨于四川省,初一日在清江内署虔设香案,率同奴才高斌女人,奴才儿子奴才高恒,奴才女儿三姐、四姐俯伏叩首,望阙奏谢天恩。“推断,高恒至少有四个姐妹,即高仆至少有四位

堂伯

高朴有十一个堂伯父,其中留下事迹较多的是高晋

高晋:高斌长兄高述明之子,乃高氏家族第二位重要人物。自幼即奉雍正帝之命,随胞叔高斌在任所学习,后以知县用,选山东泗水县乾隆初曾署两淮盐政、兼管江宁织造。乾隆二十六年(1761)迁江南河道总督。73岁时卒于河南黄河工次。

一个家族仅在乾隆一朝即出两名河督,且高晋的声名并不亚于其叔高斌之下。高晋娶妻王氏,刑部员外郎德林之女。有女子十二人,其中三人早亡,余下6人中即有3人在清史有传。

兄弟姐妹

高仆有四个弟弟,六个姐妹。其中四弟留下事迹较多:

高杞高恒第四子、高朴之弟。乾隆五十二年(1787),皇帝起用高杞:“原任大学士高斌宣历年久,伊之子孙皆经获罪,现在并无服官者。著将伊孙候补通判高杞调取来京,以内务府郎中补用,以示朕眷注旧臣之意”。高杞参与过平定川湖陕白莲教之役,后曾内授内务府大臣,外署陕甘总督。为宦30多年,历乾隆爱新觉罗·颙琰爱新觉罗·旻宁三朝,官做得起起落落,为人则“声名平常”,虽未如祖辈遭灭顶之灾,也算不上得意。道光二年(1822)以年老休致,道光六年(1826)卒。能得善终,亦属不易。

参考资料

河南工人日报数字报